中共海警指稱,8月23日於香港東南海域以涉嫌「偷越國境」為由拘捕了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內的12名香港青年,這12人一直被拘留在深圳鹽田拘留所至今。今日(9月22日),以沙田區議員趙柱幫為首的40名民主派沙田區議員致行政長官公開信,要求向中國尋求移交被拘捕的12名港人回港受審。

區議員要求港府回應家屬四大要求:

1,確保被拘留港人及其家屬有權選擇及委託辯護律師,並拒絕中方「官派律師」;
2,向中共當局提出,向被拘留者提供所需藥物;
3,要求中共當局讓被拘留者聯絡家人;
4,確保12名港人的權利,儘快尋求將他們移送回港,並在香港接受審訊。

沙田區議員趙柱幫表示,「政府一直無視家屬的訴求,且從未向12位港人提供過任何的實際幫助。」

逾4萬人聯署促請港府儘快向中方提出「立即交回12名被拘留的香港青年,呼籲全港全力關注到底,直至12人平安歸來。」

今日,政府派出代表接受了請願信。

按照大陸的公檢機制,自拘捕日算起,被捕人士最多可被拘押8個月,完成調查後,檢察院會在一個半月內決定是否起訴,期間也可再發還公安調查。換言之,12人從被捕一刻起,刑事過程歷時可超過半年,一但罪成,他們將在大陸服刑,出獄後則被遣返香港。

人權觀察曾經指出,中共司法系統經常發生任意拘留、酷刑、虐待,以及嚴重侵犯公正審判權等情況,並存在各種未經審訊下,將人肆意拘押並與外界隔絕。大陸各地司法機關無法獨立於政府及其政黨——中共,使問題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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