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產大亨任志強9月22日被宣判獲刑18年,並處罰款420萬元人民幣;任志強當庭表示不上訴。任志強9月11日受審時曾傳出其堅持自辯,拒絕認罪。10天後宣判,劇情反轉,內幕令人關注。

任志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9月22日,北京市第2中級法院對地產大亨任志強涉嫌貪污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款420萬元(人民幣,下同)。

通告指,法院審理查明,任志強在2003年至2017年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4,974萬餘元;收受賄賂125萬餘元;挪用公款6,120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國有控股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1.167億餘元,其中國有股東華遠集團財產損失5,378萬餘元,任志強個人獲利1,941萬餘元。

通告稱,任志強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鑒於自願如實供述全部罪行,承認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並自願接受法院判決,且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款420萬元。

通告稱,宣判後,被告人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任志強出庭不聘律師 一度傳拒絕認罪

9月11日,因言獲罪的前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案開庭;任被指控涉貪污、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等罪名。消息顯示法院門口及周圍有很多警察,除「特別邀請的人」外,無人能進入法庭旁聽。

台灣中央社9月11日晚間援引消息人士透露,旁聽席除2、3名家屬外,都是官方安排的人員,沒有准許任何人旁聽。而任志強也沒有聘請律師,堅持自辯。

消息人士表示,據他了解,任志強面對檢察官當庭指控及法官訊問,絕大部份都拒絕認罪,且給予反駁,也有一小部份則以「記憶不清」回答。內容則涉及任職華遠期間帳務矛盾、資金流向及圖利家人等。

消息人士指,院方當天安排的庭訊時間頗長,從上午9時30分進行到近12時休息用餐。午後繼續開庭,法官直到下午3時過後才宣佈休庭,擇期再審。

有消息稱,兩個月前,辦案人員承諾協助任志強安排辯護律師,但被拒絕,並回應當局將為自己辯護。1個月前,任志強收到起訴書,對當局指控的罪名,任志強拒絕認罪。

大陸微信傳出兩則消息,透露了9月11日任志強案開庭審理情況。一張微信截圖說:來自潘秘書消息,庭審結束沒有宣判,指任狀態不錯,今天一半說公司的事情,一半說他兒子的事情。

另一張微信截圖說:任志強狀態,身體都很好,他沒有隻言片語的辯論。估計網上會有假辯護詞,但是真辯護詞也會流出來。並提醒後續分辨真假。

任志強發批習文章後出事  

現年69歲、有紅二代身份的任志強,以敢於公開批評時局著稱,有「任大炮」之稱。2016年2月19日,央視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前往視察時,打出「央視姓黨,絕對忠誠,請您檢閱」的標語後,任志強公開發文批判,同年5月便被留黨查看1年處分。

2020年2月,任志強在社交媒體撰文,指由於缺乏新聞和言論自由,中共病毒疫情無法儘早解決,導致形勢惡化,中共應對疫情嚴重失職,還暗示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

任志強在3月份失蹤。美國媒體當時披露稱,除了任志強本人,其大兒子、秘書也被帶走,北京當局將任案定為重大案件。

4月7日,中共北京市紀委宣佈任志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註定他將遭到牢獄之災。

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區紀委監委宣佈,任志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任志強被指「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等。

任志強還被指控將公款用於高爾夫支出,使用免費提供的辦公、居住場所,非法獲取巨額利潤。「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家風敗壞,家教不嚴,夥同子女大肆斂財」。

任志強隨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並被起訴。

任志強出生於1951年3月8日,歷任北京市華遠地產董事長、華遠集團黨委副書記兼董事長、北京市商業銀行(北京銀行前身)監事、新華保險董事後退休。持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學位。曾任北京市政協委員。父親任泉生曾任商業部副部長。@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