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於2016年因立法會宣誓風波遭褫奪議席,2018年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時,又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剝奪參選權利。高等法院早前判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並裁定該次補選當選人陳凱欣「非妥為當選」。陳凱欣與選舉主任不服,並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意味陳凱欣即時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同時須付訟費。

政府一方:沒有程序失誤

本次上訴許可申請是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以及張舉能共同審理;申請人分別為陳凱欣與時任九龍西選舉主任郭偉勳,答辯人則為劉小麗。

代表選舉主任郭偉勳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率先陳詞,指出本案具有憲法爭議,認為法庭有憲制責任裁定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質疑高院法官周家明何以在原審裁決時指選舉主任沒給劉小麗澄清立場是程序失誤,並且援引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案判詞,指上訴庭確立有關做法。

法官李義:政府一方理解錯誤

不過,法官李義即時反駁,指上訴庭當時只是處理宣誓問題,而非提名程序,認為選舉主任一方理解錯誤。李官同時指出,參選人在不獲選舉主任給予機會解釋立場情況下被取消資格,程序上亦構成重大不公。

莫樹聯則反駁,指出《選舉條例》設有參選年齡下限,質疑倘有參選人未滿21歲,未能符合最低年齡標準而被選舉主任裁定參選資格無效,為何程序上不涉及失誤,認為兩者應該同一標準處理。李官則回應指,本案重點在於提名程序的公平性,而法官周家明已就此作詳細裁決。

代表陳凱欣的大律師呂世杰則指,與選舉主任一方持有相近的法律觀點,並引述周庭與劉穎匡選舉呈請案,指出二人假如已經證明符合選舉資格,仍被拒絕參與選舉,才是造成選舉重大不當。

李官再次反駁,指出陳浩天選舉呈請案早已提到選舉主任須要給予合理機會參選人來回應,強調選舉主任沒給予劉小麗充份機會回應,就不能夠排除她有機會符合參選資格。造成選舉重大不當,正正出於提名程序不公。

劉小麗一方未回應 法官已經駁回申請

三位常任法官其後未有指示代表劉小麗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回應,並且退庭商議片刻,最終拒絕向陳凱欣以及選舉主任批出上訴許可,並批准劉小麗一方訟費申請。

劉小麗:裁決不足以保障被選舉權

日前退出工黨的劉小麗亦有出席今日聆訊,在退庭後與到場聲援的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相擁。她指歡迎法庭裁決,認為還了港人一個公道,不過補選至今已近兩年,如今香港人權不斷倒退,仍有參選人因選舉主任胡亂發問問題而遭取消參選資格,港府更以疫情嚴重為由取消選舉,感慨法庭裁決並不足以保障被選舉權。

陳凱欣:應以抗疫優先 不宜舉行補選

前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回應裁決時直言已有心理準備失去議席,不過對於判決仍然感到失望。她強調由非妥為當選至今仍一直努力工作,今次失去議席並非由於個人言論、政治立場、行為或工作上錯失所致。不過,當被問到港府應否舉行補選,她以疫情為由聲稱目前不是適當時候。

立法會秘書處則指,今日將移除陳凱欣議員辦事處的名牌。

梁君彥:五個議席懸空不理想

翻查資料,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至今共有五個議席懸空,包括新界東梁頌恆及其後非妥為當選的范國威、新界東梁國雄、香港島羅冠聰及其後非妥為當選的區諾軒、放棄勞工界議席轉任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的何啟明,以及如今九龍西劉小麗及其後非妥為當選的陳凱欣。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出席一個網台節目後指,立法會出現五個議席懸空的情況並不理想。不過當被問到應否舉行補選,他只推說自己不便評論,應交由港府決定及處理,但他引述港府在早前取消原定換屆選舉時表示,暫時不會舉行補選。@

案件編號:FAMV92/2020、FAMV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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