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8日有人發起上水廣場「和你Shop」行動,有人報警稱天橋上發生襲擊途人事件。期間防暴警員突然拘捕1名正離去的16歲男學生,男生涉襲警及拒捕,警員更稱霰彈槍懷疑被搶去。事後男生被控一項暴動、一項襲警、兩項抗拒警務人員,以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共五條罪。案件今午(8日)區域法院再次提堂,由於控辯雙方需時研究文件,加上被告申請法援待批,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下午2時半同院再訊,批准被告續以原有條件擔保。

據控罪指,16歲陳姓學生被控於2019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天橋,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並且抗拒警務人員(編號 20614);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廣場二樓大堂無牌管有一支霰彈槍;被告同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務人員(編號 24201)。案件在去年12月30日首次提堂時,控方曾申請將涉案警員匿名。並以英文字母代替,獲得時任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匿名申請,稱為警員 X 及警員 Y。

案件去年12月30日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蘇官當時指出控罪嚴重,拒絕被告保釋,並還押至今年3月23日再訊。被告1月24日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陳慶偉批准保釋候審。案件其後再於6月23日、8月18日提堂。

據悉當日群眾在上水廣場外天橋聚集,有人報警聲稱現場發生襲擊途人事件。防暴警員接報到場,並稱目擊事件。當時警員 X 上前拘捕正在與多人離去的被告,被告被指曾打警員 X 胸部。警員 Y 欲以襲警罪名拘捕被告,被告涉嫌拒捕並逃至上水廣場內,期間涉搶警員 Y 的霰彈槍。警員曾經警告他放下槍,被告沒有理會,並懷疑曾扣下扳機三次,不過未能成功發射。

案件編號:DCCC635/2020 @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