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繼政府稱「三權分立」並不存在、律政司強行介入並撤銷私人檢控案件等事件後再起動盪。親共媒體《星島日報》今日獨家報道,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將被調往高等法院任職「刑事案件排期法官」,專責處理原訟法庭刑事案件排期事宜,美其名是由「裁判官」升為「法官」,並獲大幅加薪,惟意味將暫時毋須審理案件。

何官曾處理多宗「反送中運動」相關案件,敢說真話理性判斷,曾斥誣告區議員仇栩欣襲警警員供詞前後矛盾、砌詞狡辯,卻遭親共陣營針對惡意投訴導致調職;至於曾盛讚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被告「高尚情操」的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則獲解除禁審命令,上月24日恢復處理「反送中運動」相關案件。

只涉行政工作 負責排期分派案件

該媒體於今日披露,原任職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的何俊堯,將於9月18日起被調離裁判法院,調往高等法院任職「刑事案件排期法官」,為期逾8個半月,直至明年6月13日。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負責處理原訟法庭在審理較嚴重刑事案件時的排期事宜,職責包括處理控辯雙方申請文件,並在收取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其後交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以書面通知案中控辯雙方。

簡單而言,「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負責將不認罪而須審訊的被告人案件,分派其他法官審理,這種權責則與地區裁判法院負責第一庭的主任裁判官較相似,把不認罪案件分發給指定裁判官審理。然而有關職銜則只涉及行政工作,毋須親自審案。

該媒體其後消息指,何官職銜實質等同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該職位月薪是$225,100,比起司法機構職級薪酬資料所載,裁判官現時月薪介乎$136,215至$163,250不等,是次調職每月薪金將可獲增加$61,850至$88,885。不過,金錢能否收買尊嚴可謂人言人殊。

仇栩欣襲警案直斥證人供詞矛盾惹禍

何官在過去一年曾處理多宗涉及「反送中運動」的相關案件,翻查資料有被告被定罪,亦有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中視乎不同案情。當中,何官審理不少涉及「襲警」以及「普通襲擊」的案件時,由於缺乏客觀環境證物,例如閉路電視、事發片段等等,每每只屬「一對一」的情況。由於普通法法制下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控方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此控方證人證供的可信性,就會成為何官裁決關鍵。如果何官裁定控方證人為不可信證人,被告控罪就自然不成立。

何官8月處理東區區議員仇栩欣及助理襲警案時,鑑於案情同如上述情況,兩名被告被指襲警過程並無相關片段,故此只能根據控方兩名證人:報稱遇襲警員許景耀及其同行上司林景年供詞從而判斷。兩名證人全程既沒正面回答控辯雙方問題,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證供形容環境亦與仇栩欣的直播片段毫不吻合,故此何官在判詞時,不禁提到兩名控方證人「好像在形容另一個平行時空」;加上證人在片段中曾指仇栩欣在偷拍,又曾撥開她的手機,證人卻指這是一般警員說話「引子」,就連第二被告代表大律師曾藹琪亦感側目,故此何官最終根據理性分析,全盤推翻兩名證人證供,質疑證人砌詞狡辯,「以一個大話蓋過另一個大話」,並裁定證人當時絕非在正當執行職務,判處仇栩欣及其助理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ESCC103/2020)

此判決顯然深深觸動一眾誓死支持香港警察的親共人士底線,紛紛上綱上線,將何官抹黑為「偏頗法官」,無視兩名警員作為證人最基本的供詞邏輯謬誤。

親共大旗手葛珮帆率眾惡意投訴何官

因博士學歷多年來被質疑而深深不忿的親共大旗手,民建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上月18日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出投訴信,聲稱收到大量市民投訴,感到何官處理過往一年「反送中」的相關案件立場偏頗、裁決不公,又聲言何官多次對社會安寧造成嚴重破壞的暴力分子判以無罪或予以輕判,引起公眾關注。

同時,葛珮帆又於信中羅列8個案例,聲稱上述案件所有被告均被何官判罪名不成立或者輕判,而全部在法庭作供的警員都被抨擊為不可靠的證人。

而事實上根據記者所悉,葛珮帆羅列的例子不盡不實。其第6個例子中,「15歲中四男學生涉嫌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的一幅牆及窗投擲汽油彈」,被告承認控罪,警員未被裁定為不可靠證人,何官在法庭審訊間更曾多次表明,若該中四被告已經成年,必定判處阻嚇性監禁式刑罰。最終,何官亦判處被告最長的3年感化令時間,未有因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及對立反抗症採取酌情處理,可見葛珮帆的理據薄弱。(相關案件編號:ESCC700006/2019)

中共控制媒體轟五法官「放生暴徒」

根據《立場新聞》資料,其後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大公文匯集團」高層持股的網絡媒體《點新聞》近一個月先後發文,杜撰不具名的市民意見,批評香港司法機構,更加點名抨擊何俊堯在內的5名裁判官以及法官,毫無證據下形容他們為「黃官」、「放生暴徒潛逃」等等,指控他們破壞法治。

網媒《點新聞》上月底曾在網站發表文章,點名抹黑5名裁判官以及法官,當中包括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裁判官何俊堯、林子勤及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張潔宜。

據知,該媒體與中聯辦旗下媒體《文匯報》關係密切,兩者不但共用同一個辦公室,《點新聞》股權亦分別由「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副董事長兼總編輯李大宏,及「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助理總編輯兼全媒體中心執行總編輯黃曉敏共同持有。

24歲成為大律師 至今任裁判官近6年

何俊堯於1981年在香港出生,2003年於英國錫菲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後於200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律專業證書,2005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司法機構於2014年11月19日公佈,委任何俊堯作為裁判官,翌日正式生效。

盛讚斬人兇徒「高尚情操」法官則獲解禁

至於該媒體同日對於親共人士早前謠傳一封匿名信,聲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連同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私下訓斥「藍絲法官」小心言行,在調查後作出澄清。

報道當中提到,黃官曾提醒裁判官在撰寫判詞時必須持平中立,不應表達個人的政治立場及意見,須根據相關案件案情及證據,用詞不能渲染偏頗,更加不應加入個人觀感。

報道指出黃官此番說話或「觸動」在場裁判官,令他們聯想到今年4月底在處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件判詞時,曾經盛讚持牛肉刀將3位青年斬至重傷,事後一度潛逃內地的50歲被告洪震,因主動認罪而感到他有「高尚情操」的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

當時郭偉健發表言論後惹起公眾極大反感,即時被馬官勒令不准再處理「反送中運動」的相關案件。

然而報道披露被禁審令四個月後,郭偉健於上月24日獲低調「解禁」,現時已恢復處理「反送中運動」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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