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3波疫情持續,港府「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於今日(8月31日)起接受僱主及自僱人士申請,為期兩星期。預計大部份合資格而又能提供正確資料的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3至4星期獲得工資補貼。

合資格的僱主和自僱人士可於9月13日(星期日)晚上11時59分前,透過「保就業」計劃網頁(www.ess.gov.hk)提交第二期工資補貼的申請。

港府發言人表示,截至今午12時,已收逾21,000名僱主及約700名自僱者的申請,並預計大部份合資格而又能提供正確資料的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3至4星期獲得工資補貼。

第二期計劃大部份條款維持不變,即僱主兩大承諾不變,包括不裁員、全數用於僱員工資。其中有兩項變更,包括考慮到僱主到9月、10月、11月或有不同研判,僱主可重新選擇「指定月份」估算;65歲以上,毋須供強積金者,僱主亦可以為其申領每月5,000薪金補貼。

另外,港府新增罰則,如發現申請僱主未有履行承諾,即僱主於該補貼期大量裁減僱員,而又未能證明有意聘請僱員以取代被裁減的僱員,或未能就裁員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取回該僱主第二期的全數或部份任何已發放的工資補貼,或拒絕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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