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後,香港「反送中」抗爭青年正處於危難之中,獲保釋者須交出旅遊證件才可外出。因此要免受中共抓捕,唯有非法偷渡離境。據自由亞洲電台27日引述消息指,12名「反送中」抗爭青年坐快艇準備逃往台灣高雄途中,遭中共海警截獲並扣押至廣東省公安局。包括本月10日被警方以「港版國安法」拘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稱,如港人偷渡到大陸、又被當地警方拘捕,將會按大陸法例處理,與港警無關。

隸屬武警總部的中共海警26日在其官方微博發文稱,8月23日,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查獲一艘(位置為21°54'00''N,114°53'00''E)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抓獲10多名曾參與「反送中」抗爭的香港青年。並聲稱該區域屬「我管轄海域內」,從海警微博提供的經緯度座標顯示,快艇被攔截時已駛離中國領海。據稱仍在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訂出的中國可執法控制的毗連區。

自由亞洲電台27日指出,多名香港年輕人23日搭乘快艇非法出境,但抵達台灣前便在香港東南水域遭到廣東省海警截獲船隻,並且遭到逮捕。雖然中共海警微博宣稱僅有10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被捕,但自由亞洲電台稱,船上共有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年輕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

據傳駕駛艙現多處彈孔 中共堵截所有逃台海路

自由亞洲電台又引述消息,指今年7月初已有兩批青年分別循海路逃往台灣,但與今次中共海警截獲的路線不同。據悉今次是直接從香港乘快艇逃亡至台灣屏東。

據自由亞洲引述一協助港人偷渡到台的組織稱,所有海上逃亡台灣路線已被(中共)堵截,沒有人再敢循此法逃至台灣。網上亦傳出中共海警曾向該船亂槍掃射,雖然未被證實,但片段顯示艇上駕駛位置的檔風膠片呈現多處彈孔。

中港無引渡義務 逃亡者均送中

執業大律師呂浠瑜指,香港去年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因此與中國(中共)政府之間無正式引渡義務。過去中國(中共)動用酌情權將來自香港的疑犯移交予港府僅屬特殊個案。根據中國(中共)的刑法,對偷渡者可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鄧炳強表示,但暫未有相關資料,有關行動亦非由中港兩地合作。他聲稱,如港人偷渡到大陸、又被當地警方拘捕,將會按大陸法例處理,大陸警方會根據通報機制通知香港警方,但目前未有收到相關通報。鄧又稱,如該案被捕者是本地通緝犯,中港兩地將按程序移交,但如沒有特殊情況,則會由大陸完成程序,與港警無關。

《立場》向保安局查詢此案,保安局發言人稱,特區政府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不會亦不宜干預其它司法管轄區的執法行動。按照機制,雙方須在事件發生翌日起 7 個工作日內通報,涉重大刑事案件,最遲應在 14 個工作日內通報,涉嫌恐怖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最遲則在30個工作日內通報。

十二名青年據報均有案在身

消息指,12人由西貢布袋澳出發,原訂目的地為台灣高雄。消息指,被捕青年都參與過「反送中」運動,全部人有案在身,部份是在被捕後正保釋候審者。當中包括「屠龍小隊」成員,另有人所涉案件已上庭,目前正保釋候訊。

香港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本月10日曾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拘捕,之後交出旅遊證件獲保釋外出。因此,想離開香港的「反送中」成員只能非法搭船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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