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1日,北角有大批「福建幫」手持木條棍棒集結,時任城市花園社區主任,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聯同助理晚上透過手機直播通知居民小心,卻被指曾以手推撞防暴警員胸口,各被控一項襲警罪。

案件昨日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聲稱遇襲警員同行上司作供。裁判官何俊堯全程至少6度訓斥,在裁決時直指兩警證供不合邏輯,前後矛盾,與呈堂片段不相符,「似是活於平行時空」,又批評其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甚至怒斥他們砌詞狡辯,「以一些謊話蓋過另一些謊話」,裁定兩警並非可信證人,全盤推翻控方證人證供。

何官形容本案唯一合理推論,是涉案警員當時認為被告正偷拍,從而回頭制止,更加撥開仇栩欣的手機,故此斷定兩警絕非正當執行職務,判處被告襲警罪不成立,兼得訟費。何官又指涉案警員以不恰當武力對待被告,希望控方紀錄在案。

仇栩欣步出法庭後,強調不會感到特別慶幸,因為政權打壓從未停止,呼籲港人同時關心其他正被誣告的抗爭者。

案情指,同為23歲的仇栩欣及勞姓助理被控於去年8月11日晚上,在北角英皇道395號僑冠大廈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許景耀(PC17434),其上司高級督察林景年(Y78599)則全程在旁,分列控方第一、第二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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