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陸維權、異議人士,及法輪功信仰案原本就存在律師會見當事人困難的問題,因為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的爆發,各地利用疫情加大對這這部份人士及維權律師的打壓,令律師會見當事人難上加難。

8月9日中國大陸維權律師盧廷閣律師在社交媒體披露了當天的遭遇——茂名看守所涉嫌濫用疫情,他說,「今天下午,去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甚至要近7天的核酸檢測報告!自費的!不容質疑!說是省公安廳的規定,要查看有關規定,他們不給,(我)向上邊投訴去吧還反問:『所有人都按規定來,為何你就不行?』」

盧接著問:「所有人都遵照執行,就證明合理合法嗎?我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會見,還只要健康證明呢!向駐檢投訴,在我的要求下才做了個書面記錄!」

他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大陸藉著這次中共病毒因素妨礙律師辦案,給辦案增加了許多無須的條件。

「公、檢、法、司,這些辦案機關,把疫情作為理由、濫用疫情,設置好多這方面的限制。比方說前兩天,到北方瀋陽的看守所去見當事人,看守所說:要三證,軌跡證明、健康證明、疫情保證證明,看最近有沒有(患病、咳嗽的保證書)還要求提前預約,疫情期間減少會見人數,至少減一半。」他說。

「還有些地方的案件,預約到二、三個月以後,還有的看守所要求,每個人都得做個核酸檢測。檢測自己掏錢,7天的有效期,增加了許多名目的限制。譬如說疫情,有些好的地方疫情根本就不是重點,無形之中,增加了很多限制,這些呢,很多是我經歷和了解的事情。」

他還介紹,有很多我還沒經歷過的,要你在當地的健康碼和健康證明。這些事情都是在走形式,現在哪裏都是這樣,無論是在賓館、車站、機場都要你的健康碼或你的健康證明。加大律師、或當事人的辦案難度。

盧律師說:「這些事情不是他所在本地的情況而是全國各地都是這樣的辦案情況,比如,疫情期間好多案件無限期地延長,帶給律師的很多的難度,無限期的拖著,也不開庭。有些刑事案件已經超期了,還在關押當中。」

他強調,疫情期間確實需要防控,但是當地政府不能因此違法。並舉例,「有的人3個月期限已經到期了,這個案件就應該開庭或終止審理。有的案子程序上也不往前走,就這樣停著不予辦理,就這樣違法。平時的時候,找不到理由,現在中共病毒期間他找到理由啦。」

盧律師還說,漠視民眾的疾苦,如果你投訴它,到公安廳,公安廳違法,上司法廳。但它們都是一家,它的法律缺少公正的監督和自我監督。

此前大陸媒體自己也承認,刑辯律師的會見前有「老三難」,後有「新三難」。當前,受中共肺炎疫情的影響,刑辯律師的會見更是難上加難。比如武漢襄陽市內的監所,儘管明確律師可以提前預約進行會見,但實踐中律師卻很難預約成功。武漢律師湖北省外會見,必須準備好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證明、健康碼和其他正常手續,同時做好必要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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