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會議員泰德·福克(Ted Falk)7月22日致函加拿大外長商鵬飛(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支持根據《腐敗外國官員受害者保護法》(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14名中共官員。

他在信中表示,制裁這些人會發出一個明確的信息,即中共攻擊基本價值(人權)的時候,加拿大不會袖手旁觀,我們珍視這些價值觀。

福克在信中說,多年來,中國(中共)政府一直以法輪功學員為目標,經常採取非法強制措施,包括宣傳、強制思想轉化和再教育計劃、任意逮捕、強迫勞動和酷刑。

令人震驚的是,我們也意識到(中共)系統地處決和從被(非法)囚禁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身上活摘器官——成千上萬的良心犯面臨如此恐怖(的暴行),等待他們的是(強迫)提供自己人體器官和遺體,並被用來進行有利可圖的交易。

他說,這些針對法輪功成員和其它宗教少數族裔的惡行,違反了中國自己的保障宗教自由的憲法,也違反了中國承諾遵守的《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他在信中說,《謝爾蓋·馬格尼茨基法》序言申明:「人權和法治是國際法的組成部份」,並承認「所有侵犯國際公認人權的人都應在全世界得到平等的對待和制裁」。

「鑒於加拿大作為全球人權倡導者的聲譽,我請求你採取『支持』行動,制裁參與這些駭人聽聞的侵犯人權行為的中國(中共)官員。」

「我們珍視這些價值觀,包括良心、宗教、思想、信仰、意見和表達的自由。」

福克提到,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向外交部長辦公室提供了14名中共官員的名單,以及概述其罪行和侵犯人權行為的證據內容,供考慮制裁。

他最後說,我完全支持您在這方面的迅速行動。

附1:加拿大國會議員泰德·福克(Ted Falk)7月22日給加拿大外長商鵬飛(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的信函:下載(619KB)

附2: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提交的十四名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名單:

1. 江澤民(前中共總書記)

2. 羅干(前政法委書記)

3. 劉京(前六一零主任)

4. 周永康(前公安部長、政法委書記)

5. 薄熙來(前遼寧省長、重慶市委書記)

6. 李嵐清(前「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

7. 吳官正(前山東省委書記)

8. 李東生(前公安部副部長、中央六一零主任)

9. 強衛(前江西省委書記)

10. 黃潔夫(前衛生部副部長)

11. 鄭樹森(肝膽外科醫生、浙江省「反邪教」協會前會長)

12. 王立軍(原重慶市公安局長、副市長)

13. 張超英(前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院長)

14. 賈春旺(前公安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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