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俊拖著病重的身體回到農村去探望多年沒見面的老母親,社區警察接連打來電話催促她回去,說「不得超過區域」。她不得不離開母親回家,從此臥床不起,不到兩個月已奄奄一息。

此時司法所仍逼迫已無力握筆的李國俊寫所謂的「三書」(「認罪書」、「悔過書」、 「保證書」)放棄信仰。

家人看著命懸一線的李國俊,心如刀絞,無奈代寫,然後拿起她虛弱無比的手按上了手印。

2020年5月5日下午4時,李國俊永遠地閉上了雙眼。在彌留之際,她道出內心深處的一句話:「法輪功沒有錯!」

李國俊,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因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而遭到中共警察的打擊報復,被非法判刑11年;在朝陽市看守所與遼寧省女子監獄期間,慘遭迫害,致生命垂危,被保外回家6個月後離世,年僅53歲。

李國俊被迫害化療後的照片。(明慧網)
李國俊被迫害化療後的照片。(明慧網)

李國俊出生於1967年,大學畢業後一直在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政府工作,任機關工委宣傳部部長。1995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從中身心受益。

心靈的再次淨化

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信仰「真、善、忍」的李國俊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來自單位、領導等多方的壓力逼迫她放棄信仰。

李國俊被關進臭名昭著的遼寧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在那裏她被迫「轉化」(放棄修煉)了。

馬三家勞教所實施慘無人道的種種酷刑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如坐老虎凳、綁「死人床」、上大掛、「關小號」、電棍電擊……中共江澤民集團將其視為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基地,指揮、支持和推廣它的邪惡「轉化」經驗。

2000年8月29日,司法部組織所謂「教育轉化工作經驗交流暨表彰」大會,李嵐清致信,羅干和王茂林講話,重點推薦馬三家勞教所的「轉化」經驗。

被「轉化」後,李國俊放棄信仰6年,沉迷於燈紅酒綠的生活中。這樣的生活並沒有使她快樂,她卻時常被生命本性迷失後的那種悲苦侵蝕著。

6年後,李國俊又重新返回到法輪功中修煉,心靈再次得到了淨化。

修煉後,李國俊看到那麼多只為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著難以想像的殘酷迫害,家中的老人與孩子無人照顧,她開始默默地幫助這些魔難中的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人,即使與他們素不相識。

她的工作屬於中共的黨務工作,是發展中共黨員的,她深知中共這個體制的罪惡,不願使更多的人跌入深淵。她內心的善良卻招來了很多人的不理解,為此她一直很苦惱,總想調離這個工作崗位,卻一直未能如願。

起訴後遭綁架

2015年5月,中共宣稱「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李國俊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依法申訴自己曾遭受的不白之冤,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她萬萬沒有想到等來的不是冤情被昭雪,而是政府推翻了明文規定的「不許打擊報復」的條例,大肆抓捕訴江的民眾,再次製造遍地的冤情。

2015年11月9日上午,李國俊在家中接到單位打來的電話,聲稱單位有事讓她去一趟。電話催促急切,她心裏感到不妙。

剛一下樓,她就被劫持了。南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隊長劉雷帶領幾個警察與兩輛轎車早已在她家樓下等著。

朝陽縣委書記李貴平、朝陽縣公安局局長張猛同意並參與了此次綁架。隨後李國俊的家被抄,電腦、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就連她丈夫為別人修理的破舊打印機以及修理電器的工具也被警察搶走。

當天,由朝陽市公安局長李超親自部署調動全市警察大規模騷擾、綁架轄區居民,兩百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其中近百人被非法關押拘留,五十多人遭誣判,刑期最長達12年。

遭冤判11年

李國俊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

2015年,在寒冷的冬天,看守所一直不給李國俊棉衣棉被,她只穿件單薄的半袖衫度日,室內還開著窗戶通風。

在惡劣的環境下,李國俊的身體開始流血不止,因沒有衛生用品,血弄得到處都是,還遭來犯人們的謾罵。

期間,她還被朝陽市國保支隊的人多次提審,逼問是誰把前任市委書記王明玉迫害法輪功的密件曝光的。李國俊一直沒有配合。

2013年9月16日,中共朝陽市前市委書記王明玉密令朝陽市公安局迫害法輪功要「周密部署、加強打擊力度、務求實效,堅持『只打、只幹、不說』」。隨後,9月27日,朝陽市公安局長李超指令印發《全市公安機關打防管控服建二十項計劃》文件,下發到各警種部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血腥打壓。

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的李國俊又在朝陽市委書記蹇彪及政法委劉朝震、蓋永武的指使下,被朝陽市雙塔檢察院、雙塔法院冤判11年重刑,並處罰款1,000元、50元執行費,被開除黨籍、工職。

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的肆意枉判、重判,律師們都感到震驚、憤怒:「政府可以滿山放火,不許百姓屋裏點燈!?」這是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們常說的一句憤慨之言。

李國俊不接受對自己的冤判,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2016年6月6日下午,在西大營子北山中級法院內,李國俊的冤案二審開庭。

法庭上,法官孟凡石極為囂張,幾次強行打斷李國俊說話。僅進行了十幾分鐘,庭審就匆匆結束,非法維持原判。之後,李國俊本人的公積金也被凍結,家人滿腹冤情無處申訴。

被關進遼寧女子監獄

2016年8月16日,看守所警察把李國俊送往遼寧女子監獄。經檢查身體後,她被監獄拒收。

警察誘騙李國俊說:「如果你同意入監,給你檢查身體的1,000元費用就不用你拿了,不然這錢你自己出。」李國俊想像得到家中的親人此時此刻承受著怎樣的打擊與壓力,她不願再給家人增添任何負擔,就這樣被他們強行送進了監獄。

李國俊被送入遼寧女子監獄四監區後,獄方不顧她的身體狀況對她實施強制「轉化」,使用陰毒的株連手段:只要她不「轉化」,就把監視她的犯人們的所有待遇給取消,包括去超市買東西等。

這樣他們把矛盾故意都激化到李國俊身上,致使身體虛弱的李國俊每時每刻都在煎熬中度過。

她的身體每況愈下,2018年2月8日,她被送往瀋陽739醫院做了第一次手術。獄方一直不通知其家屬,直到她病危需要手術費時,才通知家屬。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以種種藉口拖延時間不給李國俊辦理保外手續。同年7月18日,李國俊再次住進瀋陽腫瘤醫院做第二次手術,23天後被轉回監獄。她一共做了四次化療,每次化療費七八千元錢,所有治療費用都是自費。

一直拖到李國俊生命垂危時,獄方才於2019年11月5日讓她保外就醫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被獄警押送,虛弱的她還戴著刑具,直到進入朝陽縣,刑具才被打開。

健康的李國俊在幾年前被綁架,如今回到家時已是生命垂危之人。在家中,她得到親人的關心和照顧,本可以安心養病,然而社區警察王明浩和韓旭兩次到她家中騷擾,並監控電話。病重的她又陷入恐懼和壓力之中。

李國俊的母親年歲已高,她好幾年都沒見到母親了。2020年3月28日,她拖著病弱的身體去農村看望老人。不料,雙塔區光明社區的警察王明浩兩次打電話催促她回去,說她「不得跨區域停留」。

李國俊不得不離開老母親,回到家中便臥床不起,於5月5日含冤離世。

關於自己如何在獄中度過了四年,李國俊生前只簡單地說了一句:「遭了很多罪。」她不願回憶起那些殘酷的經歷。

明慧網報道過許多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李國俊是其中的一例。

在中國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為X教,而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卻公開向法國費加羅報社稱法輪功是X教組織。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指出江的行為是「明顯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

法輪功學員的訴江是合法的。

中共《憲法》第41條規定:「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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