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日前生效的「港版國安法」,特區政府昨晚(7月2日)發聲明表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而因為呼喊了這一口號是否就不能參與立法會選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就此回應表示,政府明顯是在「以言入罪」,他認為,政府是在將一個特定的口號冠以特定的意思,目的用來取消候選人參與立法會選舉的資格。

今日(7月3日)郭榮鏗在立法會回應記者相關問題時說,「最諷刺的就是,『國安法』裏面的條文講到就是,香港人在《國際公約》之下,尤其是《國際人權公約》下享有的表達自由、言論自由和其他自由,為甚麼可以硬生生的把一些所謂口號,被政府解讀成為有某個特定意思的,接著就用一種東西,去告人,用一種東西去DQ(取消資格)候選人?」

根據「港版國安法」第4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這在《基本法》第39條中也是列明瞭的」,郭榮鏗說。因此他對於政府對一個特定的政治口號予以特定的解讀表示質疑,「這如何體現公民的言論自由?」他說。

對於政府公開針對某些字眼發聲明,郭榮鏗認為,「是在強加某些字眼並冠以某些字眼特定的意思,接著就用這個東西來DQ(取消資格)候選人,這個是完全沒有法治可言的,法庭的工作是甚麼呢?法庭的工作是去保護香港人或者任何人,在這個《基本法》和《國際公約》之下的那個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等的權利是不是受到剝削?是不是應該獲得保障,這是一個法律的問題。」

「今天政府可以禁止『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明天可以禁止其他口號,這完全是人治而非法治」。郭榮鏗說。

對於「當初政府說這個『國安法』只是針對一小部份的香港人」,郭榮鏗認為,「也即是當初根本上是講大話(欺騙),現在根本上是影響很多香港人,很多,不單止說你參不參選,一般的香港人的言論自由都受到箝制的。」

郭榮鏗認為,現在的香港甚麼事都有可能發生,「我相信現在我不能夠去評估究竟他們會是怎麼去用他們的權力去扼殺香港人的一些基本自由,所以我很難評論究竟以後會發生甚麼事。」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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