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五(6月26日)對外宣佈,今年41歲的中國公民張浩(音譯,Hao Zhang)被判犯有經濟間諜罪、盜竊商業機密罪並密謀實施這兩項罪行。這項裁決是由美國地區法官愛德華・戴維拉(Edward J. Davila)法官在為期四天的審判後宣判的。

據美國司法部官方網站公佈的消息,在審判過程中提交的證據表明,從2010年到2015年,張浩合謀並竊取了兩家美國公司的商業機密:第一家是總部設在加利福尼亞州聖荷西(SanJose)的Avago公司,這是一家設計、開發和全球供應商,提供範圍廣泛的模擬、數字、混合信號和光電子元件和子系統,產品主要在半導體設計和處理領域。

第二家是總部設在馬薩諸塞州沃本(Woburn)的高性能半導體創新公司Skyworks。戴維拉法官審理後發現,張某是為中共竊取商業機密的。

根據庭審期間提供的證據,張某竊取了有關改善無線設備性能的商業機密。具體來說,就是將表面聲波(Surface Acoustic Wave–SAW)和體聲波(Bulk Acoustic Wave–BAW)濾波器用於無線設備中,以消除干擾和提高設備其它方面性能的技術。

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ilm Bulk Acoustic Resonators–FBAR)是一種體聲波濾波器。FBAR技術最常見和最有利可圖的應用是作為移動電話,和其它無線設備的射頻(RF)濾波器。FBAR技術的進步在為消費者和在軍事應用領域,創造更小、更高效的無線設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美國Avago公司是張某盜竊技術案的受害者之一,它是美國製造和銷售薄膜體聲波諧振器的領先公司。張某盜竊技術的另一個受害者Skyworks公司正在開發自己的體聲波濾波器技術。

庭審中的證據進一步表明,2006年10月,張某和他的同夥在中國開始了一項業務,與Avago和Skyworks兩公司競爭。張的同謀之一龐偉(音譯,Wei Pang),也是在同一時間開始在Avago公司工作的。

在為美國公司工作期間,張浩和龐偉彼此非法分享商業機密,還與位於中國的同謀非法分享商業機密。然後,張和龐將他們的圖謀與中共政府的一個機構——中國的天津大學(TJU)建立了聯繫。到2009年,兩人辭去在美國的工作,搬到了中國,按照天津大學官員所制定的計劃,他們在開曼群島成立了另一家公司:Novana。

一直以來,張某利用從Avago竊取的商業機密信息,以自己的名義申請了多項專利。在開發新的FBAR業務的同時,張還在他在天津大學創建的一個實驗室裏處理被盜取的商業機密。

張某和他的同夥所竊取的FBAR程序花了Avago公司二十多年的研發時間。庭審期間的其它證據表明,張某從事經濟間諜活動,是為了幫助天津大學和張某在中國的公司在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全球手機射頻濾波器市場上進行不公平競爭。

2015年4月1日,美國聯邦大陪審團以替代起訴書的形式對張某提起了指控。張某目前以50萬美元保釋金獲得保釋。對張某的量刑聽證會定於2020年8月31日在聖荷西舉行。

此前美媒報道說,張浩在南加州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回國後任天津大學教授。2015年5月16日,張浩從中國飛到美國洛杉磯入關時被警方逮捕。5月18日張浩在加州中區聯邦法院出庭,之後被押至聖荷西(San Jose),案件被轉至加州北區聯邦法院審理。

美國司法部負責國家安全的助理部長約翰・德莫斯(John C. Demers)對此案表示:「被告與天津大學密謀將包括他自己的僱主在內的兩家美國公司的商業機密偷帶到中國,為中共政府謀取利益。」

「今天對所有指控的有罪判決,是追究一名竊取美國僱主商業機密、試圖複製美國公司技術並取代其市場份額的個人責任的重要一步。司法部對起訴這些案件的承諾,應該對任何計劃犯罪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加州北部地區的美國檢察官大衛・安德森(David L. Anderson)對此評論說:「一個自由的國家自然是能夠創新的。沒有一個國家比美國更具有創新精神。那些沒有自由的國家無法與我們的創新能力相匹敵,他們不可避免地必須訴諸於技術盜竊。盜竊技術不是創新。通過打擊盜竊,我們保護了創新和自由。」

聯邦調查局(FBI)負責人約翰・F・班尼特(John f. Bennett)表示說:「經濟間諜活動是美國各地普遍存在的威脅,尤其是在三藩市灣區和矽谷這個創新和技術中心。」

「儘管這宗案件表明,一些員工為了中共的利益可以輕而易舉地合謀盜取知識產權,但對張的定罪應該警告我們的對手,聯邦調查局和我們的合作夥伴仍在致力於積極調查和起訴這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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