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期間,履行緩衝調解工作,卻被控阻差辦公。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昨日判被告罪成,監禁一年,辯方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亦遭拒絕,成為反送中運動中首名被判刑社工。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怒斥裁判官不知所謂,判刑標準輕重不一。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擔心,因反送中運動被控的社工,同樣會遭受不合理判刑。

與劉家棟同為社工復興運動成員的邵家臻昨日召開記招,對於法庭史無前例地判處在社會運動中擔任緩衝角色的社工監禁一年,並且不予保釋,感到極度憤怒,直指裁判官蘇文隆是「以法之名,打壓為實」。

邵家臻表示,劉家棟一直熱心社會事務,年輕而且優秀,對於學生以至弱勢社群非常上心,很有抱負,願意付出時間做多點事。劉在前線充當調解角色,希望警方能夠減慢推進行動,讓市民有充裕時間離開,在事發時亦從頭到尾手持社工註冊證,同時穿上印有「社工造反,抗命無罪」黑色上衣,以供識別社工身份。邵家臻強調,社工守護公義是天職,認為判刑是不能想像的誇張,實屬「惡意裁決」,旨在殺雞儆猴。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亦指,被告作為專業人士,並不牽涉暴力行為,亦沒犯罪紀錄,行為良好,如此判刑「只有極度封閉社會才會發生」。他指,警方也曾表示,社工在示威場合中具有獨特角色,幫手作調解及溝通橋樑,外展社工如在現場見到服務對象,亦能避免危險、衝動情況發生。判決將對社工作調停者、促進溝通者及支援者的角色造成阻礙,無法進行有效溝通,將會適得其反,導致現場更大衝突。他更質疑如此壞先例一開,勢必影響雙方合作,「警方動輒控告阻差辦公,不許社工緩衝,社工未來無論在學校或街頭,如何再與警方合作?」

憂其他被控社工同遭惡待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形容,判刑一出,同工憤怒指數爆燈。「手機通訊群組收到的『嬲嬲圖像』是史無前例地高,反映社工與非社工,對於判決感到極度不滿。」他援引外國例子,指社工處身暴動現場有合法性與合理性,保障在場市民生命安全,香港卻無相關保障,甚為落後。他又指,判罪絕對不合比例,「社總之內無一人不感到憤怒」。

當被問到社福界此前甚少對法庭判決感到憤怒,是否認為法治已死,邵家臻直言,過往的確相信法治,認為法律能夠作為最後一道防線,縱使去年入獄亦沒有對判決感不滿。然而時移世易,過去一年,法官言論多次跌破底線,「例如我正在協助的一個案例,法官竟指『智障不是減刑理由』」,令人不得不對法官質素、立場作出指責。

邵家臻又直斥蘇文隆,在審理一宗警員藏毒案時,只判被告18個月感化及罰款5,000元。「比對蘇官其它裁決,我只感到他的判刑標準飄忽,輕重不一,不明所以,不知所謂。」邵家臻透露已有人成立關注組協助劉家棟,由於判決出乎意料,先集中支援其家人,稍後再開會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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