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與起草《基本法》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今日(7日)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表示,中央繞過香港立法會制訂「港版國安法」違背《基本法》,應該由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他又表示對年輕人感到愧疚,願意與年輕人一起承擔被捕風險。

李柱銘表示,「23條」一直沒有本地立法,責任在政府與建制派,「做不到就賴在野黨,這完全不合邏輯」。他又指,如果能確保23條立法不傷害人權,相信民主黨也會支持立法。

對於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不適合安排陪審團,李柱銘質疑是不是因為怕陪審團不肯判被告有罪,而法官則較好控制。

李柱銘曾表示港獨主張「很危險」,今天則表示港獨口號、標語屬於言論自由,香港人沒有革命軍,只是以言語表達,「言論自由的意思就是多不願意聽,都要讓人講」。

他又說以自己這樣的年紀不支持獨立,也不會參與暴力,但是同情年輕人抗爭。「我想叫他們不做,不想他們犧牲自己,就算不死,都要坐監好多年。」他說,現在年輕人見到民主普選落空,參選也受到政治審查,因此才做出激烈行動。

他表示對年輕人感到「內心有愧」,因為自己這一代人留下惡劣的環境,要現在的年輕人冒著巨大風險去填補。他還說被捕後感到「舒服晒」,「坐監咪坐監」,因為可以與年輕人一起承受風險。

他表示,「國安法」立法後不會離開香港,「現在是誰有錯?是中央違背聯合聲明,不給港人高度自治權,為甚麼我不站在這繼續爭取?」

他提到當年《基本法》還有徵求意見稿,現在中央卻只想要人表態贊成、支持。他又說,如中央願意交由香港自行立法,他不介意對立法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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