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5月27日),加拿大法官做出一項關鍵裁決,判定中國電信巨頭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從而將引渡案推進到第二個階段,也令孟晚舟的獲釋希望成為泡影。與此同時,這一裁決結果料將進一步加劇中共和加拿大的緊張關係。此前一天,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展現強硬姿態,稱渥太華毋須為國家獨立司法系統所做的決定道歉或解釋。

溫哥華時間27日上午11時10分,審理孟晚舟伊朗美國案的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大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公佈一份長達23頁的判決書,認定孟晚舟的行為實質是「欺詐」,在加拿大和美國均屬於犯罪。這意味著,美國政府指控孟晚舟犯下的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串謀銀行欺詐和電匯欺詐四項罪,若發生在加拿大,同樣成立。

霍爾姆斯大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加拿大的欺詐法考慮範圍超越國際界限,涵蓋構成事實的所有相關細節,包括可能使某些事實具有意義的外國法律。」

裁決並指出:「孟晚舟一方有關雙重犯罪的分析,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詐欺和其它經濟犯罪方面履行其國際義務的能力。」

27日本是孟晚舟最接近自由的一天。她的律師團隊1月份在針對引渡案是否合乎「雙重犯罪」標準的聽證會中主張,美國政府以孟晚舟違反美方對伊朗經濟制裁為由對她提出控告並要求加拿大協助引渡,但加拿大並未制裁伊朗,孟晚舟被捕不符「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因而,「雙重犯罪」原則成為孟晚舟引渡案中最核心的法律環節,決定著案件的走向。若法官27日裁決「雙重犯罪」不成立,孟晚舟可能當庭獲釋。

現在孟晚舟被判雙重犯罪成立,就必須做好被引渡到美國的準備。由此,引渡案將進入第二階段聆訊,審理孟晚舟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逮捕時,加拿大官員是否遵循了法律。下次開庭日期為6月15日。

27日的這一重大裁決並不代表孟晚舟即將被引渡至美國,但對孟晚舟及其辯護團隊來說堪稱重大挫敗。

霍爾姆斯同時也在裁決中提到,孟晚舟是否應引渡至美國,最終仍將由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決定。在霍爾姆斯做出「雙重犯罪」裁決後,加拿大司法部發表聲明稱,「司法部長在法官做出引渡裁決之前,不會對孟晚舟案做出任何決定」。

無論如何,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意味著孟晚舟離可能被引渡到美國受審更近了一步。

孟晚舟否認所有對她的指控。華為27日發佈聲明表示,公司對霍姆斯的裁決感到「失望」,律師會繼續努力讓孟晚舟重獲自由。

加拿大司法獨立

孟晚舟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長女。2018年12月,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逮捕了孟晚舟。從那一刻起,中共政府就高度關注孟晚舟案,對加拿大採取了一系列報復行動,要求釋放孟晚舟,並指稱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是出於政治目的。

在孟被逮捕後數天,中共政權搞「人質外交」,扣押了在中國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加拿大商人斯帕沃(Michael Spavor)。此外,一名因攜帶毒品而被判監禁的加拿大公民突然被中方改判為死刑。中方還對加拿大出口到中國的油菜籽和肉類採取了限制措施。加拿大政府則一直表示,加拿大司法獨立、政府不干涉司法。

在霍爾姆斯法官公佈針對「雙重犯罪」的裁決前,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6日公開要求加國立即釋放孟晚舟,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同日,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表示:「我們不需要道歉或者對我們獨立的司法體系所做的決定做任何解釋,我們會繼續遵守和捍衛這個體系。」他也透露,加方循外交途徑持續與中方及美國討論孟晚舟案,以及被中方拘捕的加拿大公民康明凱及斯帕沃。◇

孟晚舟案大事件回放

. 應美國提出的引渡要求,加拿大執法官員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了孟晚舟。

‧12月7日,加拿大卑詩省高院舉行保釋聆訊;11日法官裁定孟晚舟獲得有條件保釋,指定孟交付1,000萬加元的保釋金,腳上須24小時佩戴電子GPS跟蹤器,每晚11時之前須返家等十幾條要求;之後,孟晚舟一直住在其溫哥華的豪宅。

‧2019年1月28日,美國政府正式起訴華為公司和孟晚舟等人,並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3月3日,孟晚舟起訴加拿大政府。

‧2020年1月20日至23日,卑詩高院正式展開孟晚舟引渡聆訊,重點是美國指控孟晚舟欺詐銀行的罪行在加拿大是否也是犯罪,即孟晚舟是否構成雙重犯罪。

‧2020年5月27日,卑詩最高法院大法官霍爾姆斯宣判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該案將進入第二階段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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