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姚志勝提出議案《允許合法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內地人士保留內地身份證》,建議允許大陸人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後,可以同時保留大陸身份,已註銷大陸身份證者也可申請補發,以加強新移民與大陸的利益聯繫。

姚志勝稱,香港有一大批合法取得居留權的內地人士,但是現行規定要求這些人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後,註銷內地戶籍,放棄內地身份證。他認為,這種做法「切斷了這些人士與內地的實質性利益關係」,而且導致部份居港內地人不願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不利於壯大愛國愛港隊伍」。

因此,他建議允許取得居港權的大陸人保留大陸身份證,而已經放棄大陸身份者可以申請補發,這樣一來他們可以繼續享有大陸的社保、醫保及購房、子女教育等待遇,「加強這些人士與國家之間的實質性利益聯繫」。

提出議案的政協委員姚志勝任職中國僑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香港嘉祥交通(亞洲)集團董事局主席。1999年,姚捲入以賴昌星為首的廈門遠華走私案,與賴昌星並稱「南賴北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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