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年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高等法院昨日頒佈判詞,裁定員佐級協會敗訴。

員佐級協會去年10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因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多名警員和家人的個人資料遭「起底」,認為選舉事務處容許公眾和候選人查閱選民姓名和地址,公眾可藉查閱選民登記冊對警員「起底」,要求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香港記者協會其後申請介入聆訊獲批。

法官周家昨日頒佈判詞指,地址是個人與外界溝通的其中一個渠道,不算是高度私隱。現時有其它機制防止非法使用選民登記冊的資料。沒有證據顯示,警員及家人被「起底」的資料來自選民登記冊,因「起底」有關的資料例如警員編號、職位、身份證號碼、電話、電郵、相片、社交媒體帳號等,都與選民登記冊無關。

他又不同意,有證據顯示,任何人包括警員或其家屬因為擔心選民登記冊的個人資料被查閱,而不敢登記成為選民,或者行使投票權。又強調警員較其他登記選民,並無更高權利,申請方員佐級協會,亦不認為警員可享有特權。

周家明認為,現時制度沒有違憲,裁定員佐級協會敗訴,並需要支付訟費。上訴庭早前就公開選民登記冊批出臨時禁制令,員佐級協會敗訴,即臨時禁制令已失效。

選管會表示,特區政府歡迎法庭判決,會繼續安排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以確保選民登記制度的公信力。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回應,會研究判辭再決定是否上訴。

記協主席楊健興歡迎法庭裁決。記協表示,傳媒透過查閱選民登記冊,曾揭露多宗懷疑種票個案,反映選舉事務處公開選民登記冊,對維護公平選舉和資訊自由至關重要。又提到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其書面裁決中指出,選民的住址私隱問題,涉及到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例如新聞自由、表達自由、選舉權利、參選權利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維護公平選舉是人們行使上述權利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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