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蘇省無錫中級法院前書記、院長時永才涉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已被起訴。時永才任職無錫中院書記、院長並兼任政法委副書記多年,期間多次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據指控,2005年至2019年,時永才利用擔任常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無錫市中級法院院長等職務的便利,在案件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13年至2015年,時永才利用擔任無錫市中級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授意下屬挪用本單位「小金庫」資金,用於其個人的股權投資,數額巨大,被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9月14日,時永才落馬。

時永才是江蘇常州人,其從1984年8月參加工作起,就在法院系統任職,歷任常州市中級法院書記員、助審員、教育科副科長、審判員、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院長、黨組成員、代理院長、院長。

2011年9月起,時永才任無錫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兼任無錫市政法委副書記、代理院長。

2012年1月起,時永才任無錫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直到2019年9月被調查。

時永才落馬後,海外明慧網的文章表示,時永才利用擔任無錫中級法院院長兼政法委副書記的雙重身份,操控轄區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瘋狂綁架、抄家、跟蹤、電話監聽、網絡監控、非法關押、誣判。其落馬是遭惡報的結果。

據報道,2014年,無錫市政法委、公檢法至少綁架18名法輪功學員,以抄家、拘留、關押、判刑或送洗腦班等殘酷手段迫害。

2015年3月25日上午,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在無錫惠山公園遭無錫市當局綁架。未出一周,無錫市專司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書記蔣洪亮即遭惡報——從宜興龍背山森林公園的108米高的文峰塔上跳塔身亡。而時任無錫市政法委副書記的時永才,正是蔣洪亮的副手。

時永才在無錫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案例包括,無錫市寄生蟲研究所醫生、法輪功學員王建武被誣判,日本留學回國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輪功學員施炳君被誣判,法輪功學員濮瑞晶被非法判刑7年等。#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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