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聯合國人權專員發佈聲明,對大陸3名人權律師的安危表示很關注,3人在2019年12月被中國當局逮捕後不久便被失踪。

3名人權律師為丁家喜、張忠順和戴振亞,因在福建厦門參加了一次非正式的周末集會而遭到逮捕,後被當局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形式拘留。在集會上,他們與其他律師和活動人士討論了中國的社會和政治狀況。

聯合國人權專家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發現近期的鎮壓行動與此前中國企圖壓制異見的做法存在相似之處。 出席當日活動的另外九名維權人士也在烟台市警察特别工作組帶領的跨省行動中,遭到傳喚問話或拘留。」
「令人遺憾的是,對於中國當局來說,提供有關受害者及其面臨的指控的有限或相互矛盾的信息已成為普遍做法。這些人的家屬往往對親人的安危一無所知,蒙在鼓裏。」
儘管國際專家們多年來一直重申立場,認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與國際人權法不相符,但大陸仍持續使用這種措施,專家們對此表示震驚。作為强迫失蹤的一種形式,這一措施允許當局繞過刑法規定的常規程序,將個人拘留在秘密地點長達六個月,不對被拘留者進行審判,或禁止其接觸律師。这種做法使當事人更容易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專家們表示:「雖然國際法的某些規定允許採取特殊措施保護公共秩序或國家安全,但强迫失蹤是對人權的嚴重公然破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接受的。令我們感到失望的是,國家安全條款被用來針對那些和平集會並行使其言論自由權的人權維護者——就算這些言論可能涉及對國家的批評。」     

專家們擔心丁家喜、張忠順和戴振亞的被捕和拘留,可能會對中國的人權維護事業產生寒蟬效應。
專家們總結認為:「當任何國家的當局可以系統地指控人權維護者『顛覆國家政權』或對他們進行其它與恐怖行為有關的指控,而不必明確說明這種指控的事實依據時,我們擔心這些維護者會因為僅僅行使了最基本的人權而遭到迫害。」
專家們正在就此問題與中共當局進行對話,並將繼續密切監測這一局勢。

胡佳:聯合國對中共 應有明確人權問責

中國社會活動家胡佳說,去年12月7日、8日,有一群中國大陸公民,包括丁家喜、張忠順、戴振亞、唐荊寧曾開會,完全是民間的,大體上就是談過去這幾年社會管控方面的情況,在這個情況下如何減少大家的風險,同時促進社會轉型……很普通的會議,完全是在議論自由的範圍內。」
他說,去年12月13日,應該是張忠順在山東被抓,確立了1213專案,12月16日丁家喜是在北京自己的住處被捕,一直到今年的2月15日,許志永流亡50多天之後,在廣州被抓。他的女友在幾個小時後的凌晨0點26分給他發最後一條消息後,就有人敲門了,從此失聯。胡佳認為,由聯合國系統地為他們發聲,是一件好事,至少這種違反基本人權的形況,終於受到國際社會的瞭解和關注。

他又說,這個其實以某種程度上其實已經有點遲了,「應該更早能夠有聯合國層面的人權領域人士,對此事發出聲音,……不是這一次,而是要形成一個特定的個案。尤其這群體性打壓,形成群體性的個案。」

他舉例說,2013年3月份發生的,曹順利女士因為要參加一個聯合國的審議,最終在半年之內被迫害致死,「有這種形式的迫害和犧牲發生。現在迫害已經在進行了,那會不會有新的犧牲?國際社會不太了解良心犯,我們要避免再有這種悲劇重新發生。」

他說,「指定場所監視居住」經常會被用在危害國家罪名上,通常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次廈門的公民會議參與者的逮捕,普遍採用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他說,中共修改了有關的法律,可以不給家人發通知,採用「場所指定監視居住」的形式,「最長可達6個月的時間,讓當事人無法獲得律師的法律援助。這完全有背普世價值與法制的原則,放在世界任何有基本司法文明的國家,都是嚴重的黑箱,鐵幕式的操作。」

他指出,共產黨為其統治利益,很強權,很霸道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全球化的時代,使用這個方法,類似中世紀的方法,在21世紀對公民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信仰自由,和遊行示威的自由進行打擊。

他續說,「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案政權,無非就是你在行使前述幾種權利的時候,當局對你進行壓制,他們這種原因和理由,我覺得那些專家現在來講話,他說跟中方來對話,其實是整個中國沒有選票,……你無法對權力進行制約。」

他認為,在這種形況下,中共政權不能代表中國。所以「嚴格來講,他們是在跟中共對話,而不是在跟所謂中方對話。」「而且我要強調的是,普世價值中,人權高於主權的基本原則,這不應該屬於對話的層面了,應該是問責的層面。」

他解釋,問責包括外交層面的問責,以及輿論方面問責,「從政府的領域到社會的領域,都應該對中共……一定把一些概念分的清楚,我希望專家能夠更有問責的態度,而不是簡簡單單跟中共說兩句不疼不癢的話就結束,因為那起不到任何實質性作用。所謂的人權對話,應該是比較明確的人權問責。」

4月5日,王全璋律師將要刑滿出獄。因山東監獄也有疫情,外界揣測王律師出獄能否順利。胡佳說:「山東的監獄確實曾經發生過大範圍疫病的傳播,還造成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包括司法廳廳長這些人被撤職。因為一個監獄好幾百囚犯,但疫情確實被管控住了,而且王律師所在監獄並沒有類似情況。所以,用疫情的藉口不讓王律師回北京,我覺得理由是不成立的。」

他續說:「王律師以前就住在北京,他的家就安在北京,他的妻子和孩子在他入獄後,過去四年多也在北京,所以他們就應該回到北京來,這個是毋容置疑的。」

胡佳認為,若王全璋不能回北京,無論以什麼樣的理由,「第一,是不合法,第二,(中共)主要目的是要減少王律師在北京給當局帶來的政治壓力。因為在北京,記者便於採訪到他,尤其是西方媒體記者……然後引起更多的國際關注和國際呼聲。那時,他們(中共)在監獄里所做的那些事,以及王律師案的許多黑幕,將會曝光於世人面前。」

盧廷閣律師:執法犯法  問題非常嚴重

河北維權律師盧廷閣形容這一次拘捕的規模不亞於709中國維權律師大抓捕。「709他們抓了一大批人。這一次他們可能是吸取了709的教訓,關係不大的,他們沒有直接給關起來。」

他認為,事件應該受到關注:「我覺得外界應該關注他們現在的遭遇, 因為他們關押律師,包括後來對這些律師的直接打壓,對公民的打壓。還是採取這種,我認為是非法的措施。抓捕人的時候沒有任何手續,也不給家屬書面的通知,關到哪裏也不知道。以什麼罪名呢?當然也沒有正式通知。」 

他說,家屬即使請了律師,也無法見到當事人,到現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這種情況我覺得,由於他們三個幾乎是同時被抓,對這種不明迫害,我覺得達到了一種高峰。在中國國內,有時候人們不敢去關注,為他發聲;但是國際社會就應該為他發聲。如果真正能發聲,這是最好的。」

盧廷閣建議除了關注之外,還要提出具體要求。因為整個拘捕過程沒有依法行事:「是你抓我的啊,你當然要用正當的手續,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讓)會見律師。就是說你要依法執法,保證被告人和家屬的權利,這個你得做到。就是說,回到法律程序上,不能用非法的方式。你執法犯法,非常嚴重啊,外界都應該關注,或者提出具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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