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內蒙古公安局發生內訌,一名中層警官槍擊5名同事,其中兩名副局長死亡。北京已介入調查處理,當地官方封鎖消息。近年來中共官員相互殘殺、官員離奇死亡案頻發;眾多落馬官員被曝非法持槍。之前有消息稱,官殺官事件驚動中南海,最高層擔心「群起仿傚」,下達特別指令。

內蒙古警官槍殺兩副局長當局封鎖消息

據自由亞洲電台12月28日消息,從多個消息渠道獲悉,位於內蒙古東北部牙克石市的伊圖裏河鎮森林公安局在聖誕節當日發生槍擊案,該局森林安保大隊隊長陳立軍開槍打死兩名副局長宋輝和趙立,並擊傷警察尹傑、徐輝和劉佳璐。後來被追捕時,陳立軍在親友勸說下放下武器投降。事發原因未明。

目前,中共公安部、內蒙古公安廳以及林業部門已都派人趕到伊圖裏河鎮調查。但當地官方和媒體迄今都未報道此事。

當地官員王先生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他現在不敢就此說話,也不敢透露是否屬實,因為上面禁止傳播此事,一旦違反就可能被問責。

當地另一位官員陳先生則證實了該血案,表示無法確定所有當事人的名字,但兇手的職務和兩名副局長死亡的消息屬實。

陳先生還透露,因為北京和內蒙自治區都派了很多人前往伊圖裏河鎮,以至鎮上唯一的一個林業賓館已經不對外接待,只負責接待善後的人員。

林業賓館的職員也證實,該賓館房間都被林業系統的人佔用,不能對外接待。但被問及森林公安局血案後,職員立即掛斷了電話。

內蒙警官槍殺官員事件此前已有多例。如2016年7月10日,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施介派出所也曾發生槍擊案,警察杜文傑擊斃副所長包佔全。

2008年2月5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關六如到市委副書記王志平的辦公室,開槍打死王志平和一名女性稅務官員,隨後飲彈自盡。

中共官員相互殘殺官員離奇死亡案頻發

中共治下「官官相殺」、「下級殺上級」事件頻發。如2018年5月3日,陜西咸陽市渭城區法院院長蘇俊和妻子劉某在家中被兩名下屬刺傷。嫌疑人系蘇某下屬、渭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董虓,另一名在逃嫌疑人系該院臨聘人員。

2017年11月14日,寧陜縣煙草專賣局原主持工作的副局長熊博將事先準備好的農藥「滅掃利」投放到新調任趙副局長平時喝水的壺裏,致趙某身體不適就醫。

2017年1月11日,雲南鎮康縣委統戰部副部長蔣鉗虎駕駛一輛尼桑逍客撞死了縣國稅局副局長袁永康、國稅局辦公室主任羅桂君。

2017年1月7日,在四川達州市達川區黃都鄉五通村,村委會班子成員莫某德持刀殺死該村委會婦女主任譚某蓮、村計生專職幹部王某桂。

2017年1月4日,四川攀枝花市國土局局長陳忠恕持槍進入攀枝花市會展中心,向正在開會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連續射擊,市委書記張剡、市長李建勤受傷。官方稱,陳忠恕逃逸後「自殺身亡」。

2013年6月9日,湖南株洲市檔案局工會主席在辦公樓3樓局長辦公室持刀將女局長刺死,隨即跳樓身亡。

2003年8月19日,福建省閩侯縣廷坪鄉黃埔村舉行村委會主任選舉,時任村委會主任肖書浙擔心另一候選人肖書建獲勝,於是收買兩名殺手,在選舉現場槍殺肖書建。

另外,近年來,中共官員離奇死亡與「自殺」案激增。就在近期,自12月5日至19日,兩周內,有四名官員相繼離奇死亡,分別為北京政協委員、京劇女星姜亦珊、中共頂級軍工專家、中航飛機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守澤、清華大學團委辦公室主任朱某、錦州銀行原董事長張偉。另外,11月22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前高官趙春波墜樓身亡;10月31日,重慶市委副書記任學鋒離奇死亡。外界質疑,中共政權內外交困背景之下,官員接連離奇死亡,多涉貪腐與內鬥而「被自殺」,凸顯中共官場末日恐慌狀態,也折射中共政局暗潮洶湧。

港媒此前評論文章指,官官相殺」和「官官相護」原本就是中共官場的政治原生態。對自己同一山頭、同一派系的官員自然是官官相護;如果是權力場上的對頭、陞遷路上的障礙,自然是你整我我整你,相互坑害,甚至不惜「刺刀見紅」。

文章表示,官場上下如此熱衷於權鬥,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出自對權力的迷戀和崇拜,權力愈大,意味著支配社會和國家公共資源的能力愈大,帶來的財富便愈多。這種血淋淋的權力鬥爭貫穿了整個中共歷史,直至今天仍在繼續。

官殺官驚動中南海傳最高層下達特別指令

2017年1月4日,四川攀枝花市國土局局長陳忠恕開槍殺傷市委書記張剡、市長李建勤後,海外中文媒體報道稱,從中南海知情人士處獲悉,攀枝花槍擊事件對中共高層的影響,超出外界想像,高層特別擔心「群起仿傚」。

因擔心黨內反對勢力,特別是已被立案審查的黨政軍大小「老虎」仿傚,鋌而走險,習近平在有關報告上批示,要求各地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此次事件,公安部門要繼續嚴格查處民間持槍,並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消息指,根據最高層的指示,中共中辦和中央政法委發文,要求各級公安政法部門要制定具體措施,嚴防各級已被拿下或者將要拿下的「老虎蒼蠅」,仿傚攀枝花事件,下令各級執法部門對大小「老虎」的家人「上手段」。

眾多落馬中共官員被曝非法持槍

根據中共現行法律,除了特殊部門的人之外都是不可以持槍。近年來有不少落馬貪官,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彈藥。

中紀委國家監委網2019年1月29日公佈,中共廣東省政協原常委、汕頭市市長蔡宗澤日前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並移送司法。通報指,蔡宗澤收受巨額賄賂,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犯罪等。

2017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因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等,被判處死刑。據報,趙黎平追殺情婦,親手持槍將其打死。

2016年,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連子恆,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因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判處無期。李若虹是與情婦共同持有槍枝,在兩人的居所中被查獲制式槍枝和制式槍彈。

被判死緩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白志明,以及被判無期的吉林省吉林市原副市長於國華,其罪名中均有非法持槍這一項。

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其妹妹馬青茹也被查出非法持有槍枝。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被指常常隨身攜帶兩把手槍。他落馬時,動用了40名持槍特警進入張越辦公室拿人,直接把他架到車裏。

港媒2016年曾引述來自中共公安部的消息報道,2015年超過20.55萬黨政官員、退離休黨政軍官員申請購買持槍執照,約1.72萬個執照被批准,執照有效期為3年。

中共官員為甚麼熱衷於擁有槍枝,有分析認為,要麼是做了太多的壞事,害怕被殺;要麼是因為知道壞人太多的秘密,怕被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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