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做化肥生意的李政學在遼源分行惠寧支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3年中陸續存入1380萬元。然而兩年多後他去銀行查詢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裏只剩73.89元。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3年6月,在親戚的介紹下,做化肥生意的李政學為了幫農行遼源分行惠寧支行副行長劉某完成存款任務,辦理了一張銀行卡。之後,李政學通過匯款的方式給這張卡存錢,前後陸續共計存入1380萬元。

2015年10月,李政學聽到傳聞稱劉某犯案出逃,李政學立刻緊張起來,他前往銀行查詢銀行卡餘額,發現此前交由劉某保管的銀行卡裏只剩73.89元。他雙腿發軟,暈倒在銀行大廳裏。

據李政學提供的銀行流水顯示,他從2013年6月到2015年10月,共分32次,向上述農行儲蓄卡裏存入1380萬元。

李政學說,他與母親張桂芳一起在吉林省遼源市做化肥生意,資金流量大,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將餘利存入銀行,「辦卡的時候劉某告訴我,這張卡是零存整取,存期為三年,利息比較高,但不能提前取錢,也不能掛失。」

李政學說,他在陸續存了幾筆錢之後,有一天,劉某建議他將銀行卡交給她保管,「她說她會幫我把卡存放在銀行保險櫃裏,等三年後存款到期再還給我,這樣比較安全。」

「我覺得反正錢在三年之內都不能取,也不能掛失,劉某是親戚介紹的又不知道密碼,銀行卡放在銀行肯定比我自己拿著安全,就把卡給了她。」之後2年並沒發現任何異常。

直到2015年10月,李政學突然聽到傳言稱,劉某犯了案已經逃往外地,這時他才有些慌了,趕到銀行後查詢發現,自己卡裏的錢已經幾乎全部被人取走。

李政學說,事發時,妻子懷有身孕,巨額存款不翼而飛讓一家人如遭雷擊,他們找到銀行,希望對方能承擔賠償責任,並弄清楚存款的去向。銀行調查之後,發現這件事與劉某有關,但認為這是劉某的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

索賠遭拒後,2016年初,李政學將中國農業銀行遼源分行起訴至遼源中院,要求銀行賠償其所有損失。

然而法院經審理認為,農業銀行並沒有替儲戶保管銀行卡的業務,不能認定劉某為李政學保管銀行卡的行為就是銀行的行為,並駁回了李政學的訴訟請求。

案件審理過程中,農行遼源分行曾向法院提交一組證據稱,李政學的銀行卡與劉某涉嫌的一起集資詐騙案有多處關聯,該卡與劉某集資詐騙終端卡有多筆資金往來。

此後的三年多時間,打官司成了全家人的日常,直到父親去世他們也沒能等到預想的結果。

期間李政學也在蒐集新的證據。之後他發現,銀行流水顯示,李政學的錢大部份系被人以手機銀行轉帳的方式支取,但他此前並沒有開通此項業務。基於以上原因,李政學以新的案由和案值再次起訴農行遼源分行,要求賠償損失。

12月9日,遼源中院一名法官表示,目前該案正在立案審查。

李政學的代理律師胡瑞表示,不管李政學此前將銀行卡交由劉某保管是否存在過錯,「涉案銀行卡在持卡人本人未開通手機銀行業務的前提下,通過該渠道轉走大量資金,銀行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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