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次反送中運動中,被港警打傷眼睛致失名的印尼記者英達(Veby Mega Indah),同律師已正式要求香港警方公開涉事警察姓名,但遭拒絕。印尼外交部發言人則稱,印尼政府不會介入司法程序。

12月15日,台灣中央社報道,香港印尼文媒體《「聲音報》(Suara)副主編英達,目前已與律師一起向香港警方提出正式要求,即提供涉事警察姓名,方便他們進行民事控告,但被警方拒絕。

印尼外交部發言人費扎亞(Teuku Faizasyah)12日受訪時稱,已了解到英達聘請律師協助,這是正確的做法,但印尼政府不會涉入法律案件、司法程序。

對此,印尼政府的獨立人權機構、印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阿瑪德(Ahmad Taufan Damanik)表示,印尼政府應幫助英達催促港府公佈涉事警察身份。

印尼記者協會(Aliansi Jurnalis Independen,AJI)會長、印尼時代雜誌(Tempo)記者阿布都(Abdul Manan)對印尼政府目前的反應感到失望,認為這代表政府不關心英達遇到的困難。

阿布都認為,印尼政府應儘快與英達、她的律師取得聯繫,提供幫助;同時也應該通過外交管道與港府進行交涉。

9月29日,英達在灣仔一座人行天橋上直播當天港人「反極權」大遊行時,被港警發射的橡膠子彈打中右眼、倒地,隨後被送醫救治。

10月2日,英達的律師維德勒(Michael Vidler)表示,醫生證實英達的右眼球破裂,造成「永久失明」。

維德勒曾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無法制止其下屬鹵莽的行為,英達將提出刑事及民意訴訟,追究警務處處長及涉事警察,並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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