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家大型新聞媒體正在要求加拿大卑詩省法院,在聆訊孟晚舟引渡案時,允許在法庭裏使用錄像機轉播,因為此案有廣泛的公眾關注度。

一般來說,在法庭聆訊時,不允許錄像、拍照及錄音。但是,差不多一年前發生的孟晚舟案轟動了世界,媒體關注度一直很高。該案將開始的引渡聆訊,估計會引來新一輪公眾關注高潮。

這周三,卑詩省律師科爾斯(Daniel Coles)代表13家國內外新聞媒體,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嘗試說服副首席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有必要讓媒體轉播孟晚舟的引渡聆訊。這些媒體包括了CBC、《紐約時報》、CNN和《環球郵報》。

據CBC報道,科爾斯在法庭上說,大約一年前,華為首席財務官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引起了公眾的極大關注,這證明有必要向公眾轉播此訴訟過程。

科爾斯先生提到,美國和加拿大的政客都對此案施加過壓力,孟晚舟案已經使加拿大豬肉和油菜籽出口遭受打擊,兩名加拿大人因此被中共當局扣押。加拿大為逮捕孟晚舟「付出了代價」。

他說,此案影響到溫哥華以外的許多加拿大人,但是,「他們不能都來到這法庭」旁聽。

法庭對孟晚舟案引渡聆訊的第一階段,定於2020年1月20日開始。

媒體提出的建議是,在法庭裏安裝兩台小型、遙控的錄像機,類似於安全錄像頭,它們可以對準法官、律師或證人。

轉播會有2個小時的延遲,法庭可隨時命令停止播出;證人也有機會拒絕播出其做證過程。

雙方律師都反對

孟晚舟和加拿大司法部長的代表律師都反對媒體的這一要求。理由包括,在法庭上使用錄像機可能損害法院的禮節;損害證人做證;如果孟晚舟被引渡去美國受審的話,會損害對她的公平審判。

辯護方的代表律師之一馬丁(David Martin)在法庭上表示,如果孟晚舟被引渡的話,她會在那裏面對審訊的證人做證。廣播這些過程將影響未來訴訟的神聖性。

CBC報道稱,在卑詩省,廣播法庭訴訟很罕見,最值得注意的是在2011年關於一夫多妻制合法性的裁決,以及今年在卑詩省發生的橫山輸油管上訴案。

加拿大最高法院於1981年首次允許在其法庭上對判決進行電視轉播。自1998年以來,該法院一直定期播放其訴訟過程。

副首席法官霍姆斯表示,儘管獲得認可的媒體成員可能會遵守法院的相關規則,但很難保證其他人也這樣做。

科爾斯說,儘管人們擔心允許錄像機進入法庭可能帶來問題,但他代表的媒體財團沒發現加拿大有任何先例,可以說明在法庭內做影片轉播會帶來不良後果。#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