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禁蒙面法》被裁定違背《基本法》後,引起中共反彈。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日前首次對此作出回應。他表示,香港的司法自治得到《基本法》明確保障,任何批評的聲音都應以此作為基點。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決: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違背《基本法》。中共人大常委會和港澳辦立即以批評回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它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南華早報》報道,周日(11月24日)晚,出席香港大學法學院成立50周年慶祝儀式的馬道立在晚宴上發表講話。他表示,司法獨立是香港司法制度最基本的原則之一。這一原則清清楚楚寫在《基本法》裏,是「得到保障的」。

他進一步說,《基本法》反映了中共政府「對香港基本政策的落實」,應該作為任何批評的出發點。

馬道立並未直接提到中共人大常委會上周對香港高院「違憲裁決」的批評表態。不過,他表示,「對法院裁決或對我們的司法體制的置評」,應該以《基本法》為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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