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律政司司長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在網上發佈任何言論威脅、使用暴力、毀壞財物,以及禁止任何人協助有關行為,對象網站平台包括連登及 telegram。

法庭緊急開庭處理案件,並頒下臨時禁制令,宣布於11 月 15 日生效。法官高浩文指頒下禁令目的之一是要告知大眾,網上言論並非沒有法律後果。

連登31日深夜發公告表示:「管理團隊在此促請香港政府聆聽市民訴求,勿以打壓方式解決提出問題的一方,損害香港國際聲譽。」

公告指,LIHKG 管理團隊目前並未收到由香港法院發出之禁制令,亦未掌握其確實內容,故此未能作出評論;當有最新消息後將會另行公告,呼籲用戶密切關注該討論區所發佈之最新消息。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接受《立場》諮詢時表示,禁制令涵蓋範圍模糊,市民有可能因不理解或混淆而誤墮法網。郭榮鏗舉例,如市民在社交媒體分享含有暴力元素的影片,例如電影《第一滴血》影片,或分享號召示威行動的「香港人日程表」,甚至分享與暴力事件相關新聞,亦未知道會否被視為違反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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