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繼容許休班時攜帶伸縮警棍後,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警方內部發通告,經警務處助理處長批准,休班警容許攜帶胡椒噴劑。

香港電台引述消息人士說,由明日(15日)起,將容許合資格休班警員攜帶胡椒噴劑,以協助執行職務,但只有接受過相關訓練的警員才可於休班時配備胡椒噴劑。

繼9月中旬香港警方增購1萬支警棍發放給休班警之後,出現大量被視為警察臥底之人混在抗爭市民中,突如其來的拘捕抗爭者,用警棍毆打抗爭打市民。

此外,「十一」前,中共港警修改了使用槍械門檻,據「香港01」消息,警方在9月30日更新了「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的《程序手冊》。

更新後的手冊顯示,警棍原被歸納為「中級武器」,新修訂後被歸納為「低殺傷力武器」;屬於最高武力層次的槍械,從遇到「致命武力攻擊」可使用的定義,新修訂為「以毆打行動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便可以使用槍械。緊接著10月1日發生警察持槍衝向抗爭者,近距離向學生胸部開槍的惡劣行跡。

自「7·21元朗事件」後,警察和黑社會多次公開合作,放任黑社會襲擊市民,司法監督和制約公權的機能被中共港府廢除。自實施《禁蒙面法》後,市民不能蒙面,警察蒙著面,時常拒絕出示委任證,出現違規執法也難以確認。多家媒體拍攝到警察臥底裝扮市民縱火、砸毀公共設施的違法行為。今次警方再次擴大警察的暴力權限,香港抗爭市民的處境越來越接近大陸上訪民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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