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引用《緊急法》禁止蒙面,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表示,香港當局應該尊重示威者和平表達的權利,不應以《緊急法》為煙幕,進一步限制示威者,令他們被噤聲。

10 .1遊行時,警察鎮壓時,出現故意備受爭議的開槍傷人事件,同時,當天單日內使用愈1400枚催淚彈,及約900枚橡膠子彈驅散抗爭者,使用量是過去3個月總和的1倍。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辦事處主任羅助華表示,不見香港當局做出緩解局勢的努力,只是選擇給自己更大權力,打壓抗議活動,進一步收緊市民和平集會的自由。

羅助華說,過去數月,警方對香港示威者頻繁使用不必要及過份武力、威脅檢控等手段阻嚇市民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市民遊行時,擔心受到監控或無故拘捕,遭受催淚彈和其他武器攻擊,上街表達意見不得不戴上口罩。現在又實施禁蒙面,十分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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