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片段顯示,香港警察在拘捕抗爭者後故意扭斷其手臂,使得其痛不欲生。

一位署名阿生曾被關押在新屋嶺的抗爭者表示,他在被警方拘捕後按在地上,在沒有掙扎和反抗能力的情況下,造成左胳膊骨折,當時他沒有即時送醫而是直接被送往新屋嶺拘留中心,次日凌晨三時,在阿生被捕後五小時才被送往北區醫院急症室。經過診斷他所遭受的襲擊造成其左邊閉合性肩關節前方脫位,閉合性肱骨近端四個部分都骨折,需要做緊急手術,以及鑲鈦金屬片和螺絲固定。

網友根據近來警察不斷濫用暴力打傷打殘抗爭者的片段,將警察的慣用手法圖解可見以下數點:

  • 用警棍對準後腦頭骨中心點狂打,令抗爭者頭骨出現裂痕,腦震盪,傷及腦膜,導致其終生出現頭痛和神經運作出現問題;
  • 將頸骨拗至移位,令頸髓神經受損,致使其下半身有機會癱瘓;
  • 踩碎或打碎整副臂骨,即使鑲鋼片康復亦會導致終生活動能力大減,要使被捕者日後謀生困難;
  • 警察使用全身重量聚焦壓向脊髓最弱部位,意圖壓斷脊髓導致終生殘廢以及嚴重受傷,影響其終生謀生能力;
  • 對於手部集中警棍打擊手關節,務求打碎關節組件,導致整套韌帶撕裂,康復後活動能力減弱,影響謀生;
  • 必須打碎手臂骨,同樣為了減低日後謀生能力,致使抗爭者終生受苦。

網友網上怒斥香港警察的行為是納粹惡行,比如對於手臂,先壓住肩膀T字骨,再抓住手臂猛力一扯,讓肩膀脫臼後,再大力將整條手臂扭後,撕斷整條韌帶以及磨損意見脫臼的關節,用意是導致被捕者難以完全康復。

網友指,惡警扭斷手臂手法是「一壓、一扯、一扭」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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