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香港民眾的抗爭活動中,一名18歲的中學生被警員實彈打中胸部重傷外,還有上百人被抓及受傷。10月2日,大批市民在多區進行抗議活動,聲討警方的罪惡,警方再次發射催淚彈及海綿彈等,射中過路的街坊的頭部。市民譴責警方將他們當活靶,不斷向市民開槍。

2日中午,市民先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快閃遊行;夜晚後抗議活動再次遍地開花。包括荃灣、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銅鑼灣、黃大仙、沙田及屯門等地皆有大批市民抗議。警方不斷發射催淚彈驅散。

當晚近凌晨時分,大批防暴警在大圍站與抗議者發生衝突,警員在大圍站外天橋底疑似發射海綿彈槍,並在附近拘捕一名男子。

其後大批市民轉移至大圍田心警署外,聲援被捕的市民,警方其後發射數枚催淚彈驅趕抗議者。

凌晨約1時,一名身穿白衣的市民似被警方射中頭部,導致頭破血流,但不知是甚麼類型的子彈。傷者同行友人表示,他們只是經過田心警署的附近,當時亦沒有任何抗議行為,也沒有喊口號,四周亦只有街坊,事發前完全聽不到任何警告。他們形容,警員視他們為活靶,不斷向他們開槍。

10月1日的民眾抗極權活動中,警方已經肆無忌憚地持續地開槍,包括開真槍發6實彈,催淚彈更是在抗爭者中橫飛。警方還向高處的民居發射催淚彈,射爆民居的窗戶,導致室內的三個月大的嬰兒受到傷害。

據警方公佈,10月1日,港警發射6發實彈,逾2700多枚催淚彈、布袋彈、海綿彈。

我們曾經這樣提醒過警界:「當你們遇到遊行人民,在接受上司的指令時,請你們把槍口提高一些,那麼就不會有血腥。」
可是你看這兩個警察,他們是如此的殘暴和兇狠!請問一下,你們到底是香港警察還是大陸的軍人?香港人民應該是你們保護的對象,可是現在你們已經成為屠殺香港人民的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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