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就8.31太子站事件發表調查簡報,指警方當晚行動有幾項問題,包括到月台使用武力掃蕩前,未有採取措施區別要驅散或拘捕的人物,以及使用過致命武力,以警棍攻擊車廂內人士的頭部等。

民權觀察引述提供證詞的人士說,在新屋嶺扣留中心看到一名被捕人士面無血色及全身震抖,但一直未獲安排送往治療,直到另一名被捕人士替他再次提出,送院要求才獲得安排。

民權觀察引述另一人說,拘留時被阻撓取得法律協助,要求致電尋找律師時,被警員以「精神狀態不合適」為由拒絕,錄取警誡供詞時被警員以「請律師的錢很貴」為由,游說不要聘請律師,在被捕後約15小時並已錄取警誡供詞後,才取得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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