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幾乎美國所有的州檢察長都宣佈,他們將就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可能違反《反壟斷法》的問題展開調查,並指控這兩家矽谷巨頭積聚了過多的權力和影響力,而且一直在佔消費者和競爭對手的便宜。

據華盛頓《國會山報》(The Hill)報道,針對兩個互聯網巨頭公司的調查引起了一些人士的討論,因為《反壟斷法》是在互聯網出現之前一個世紀就已經制定了,這引起了一些人質疑《反壟斷法》是否具有足夠的可塑性來對抗、約束今天強大的數字市場。

最近在州和聯邦的層面針對大型科技公司進行的大量調查,也讓人們開始重新關注美國的反壟斷法規以及法院如何解讀這些法規。

前司法部反壟斷律師,現任孟菲斯大學(University of Memphis)法律助理教授的約翰‧紐曼(John Newman)對《國會山報》表示:「在高層次上,我認為法律足夠靈活,允許對谷歌和Facebook提起成功的訴訟。」「儘管如此,這項法律還是會面臨一些障礙。」

上周一(9月9日),在一個已被媒體廣為報道的新聞發佈會上,50名州檢察長站在華盛頓特區的最高法院前,宣佈對谷歌廣告業務可能存在的反競爭行為進行調查。來自不同意識形態背景的檢察長們都對谷歌的市場力量提出了尖銳的批評。

德克薩斯州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上周五(9月13日)在《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的一篇評論文章中寫道:「我和其他州檢察長發起這項調查,是因為谷歌在廣告收入的推動下擁有了巨大的經濟實力,而且對美國人的生活擁有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力。」「信息就是力量,美國人開始意識到谷歌對他們擁有多麼大的影響力。」

加利福尼亞州和阿拉巴馬州是唯一沒有加入該調查的州。

紐約州檢察長利蒂蒂亞‧詹姆斯(Letitia James)此前曾對外宣佈,一個由八名州檢察長組成的兩黨聯盟正在調查Facebook 可能存在的反壟斷違法行為。

詹姆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將利用一切可用的調查工具,判斷Facebook公司的行為是否危害了消費者數據,降低了消費者的選擇的質量,或提高廣告價格。」

各州檢察長提起的調查是過去一個月中最讓這些世界上最強大的科技巨頭公司們頭疼的事情。美國司法部(DOJ)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也分別對外透露稱,他們也正在調查大科技公司的壟斷問題。

谷歌和Facebook方面則堅稱他們沒有違反《反壟斷法》,並表示將會與調查人員合作。

與此同時,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還發起了自己的兩黨聯合調查,調查數字市場的競爭問題。上周五,該委員會向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發出了涉及廣泛的文件請求,希望獲得內部文件和通信,以幫助委員會確定這些公司是否有意在其快速增長的歲月裏碾壓競爭對手。

專家警告稱,對谷歌和Facebook等免費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公司適用《反壟斷法》可能會比較複雜,因為傳統的反壟斷案件圍繞著公司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向客戶抬高價格的證據展開。至於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這個過程更加不透明。因為這兩家公司免費提供服務,作為交換,它們從用戶那裏蒐集大量數據,然後用於自己的廣告業務。

前司法部檢察官,現任田納西大學反壟斷法教授斯圖克(Maurice Eitel Stucke)對此表示,州總檢察長們可能必須證明谷歌的市場支配地位損害了私隱保護,而不是降低了價格。

他說,他們可能會發現,「(谷歌)並沒有利用降低價格去競爭,而是利用降低私隱保護水平來實施競爭。」

此外,反壟斷案件通常會要求原告證明消費者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傷害,而對谷歌和Facebook等公司來說,這個要求的標準可能是過高了,因為他們造成的傷害可能包括無形的,如侵犯私隱或操控廣告顯示等。

紐曼表示:「你必須證明……他們的做法導致人們不得不交出比在市場競爭對手那裏更多的數據,或者比在市場競爭者那裏看更多的廣告。」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負責調查數字市場的眾議員戴維‧西西林(David Cicilline)明確表示,此次調查可能會導致新的立法提案,使《反壟斷法》現代化,以克服其中一些障礙。

西西林上周在國會山莊對記者表示:「我們在調查過程中所關注的其中一個問題是,我們是否需要對我們的法規進行現代化更新,因為……這些法規都是100年前針對鐵路和石油壟斷而制定的。」「如今的經濟形勢已經非常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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