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委員會今天(9月13日)召開聆訊,最終駁回了天水圍「親子遊行」申請遊行的發起人及民陣提出的上訴,民陣引述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副主席陳耀莊表示,經詳細考慮雙方陳詞後,一致認為會對參與集會人士和公共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決定維持警方原本的反對通知書,宣布上訴被駁回。

反送中抗爭持續,有網民及民陣相繼發起在本周六(14日)及周日(15日),分別舉辦天水圍「親子遊行」及港島集會遊行,日前均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禁止。

警方就遊行和集會發岀反對通知書,指民陣與多個團體在6月舉辦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遊行期間及結束後,附近地點會有示威者作出縱火、大範圍堵路等暴力行為。警務處中區警區署理助理指揮官郭進傑提醒市民,如果參與警方反對的集會或遊行,有機會犯下「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上訴結果一如民陣所料,過程令人失望。他說,民陣將會繼續申請在9月28日舉行行動,並申請在10月1日遊行,認為香港人的遊行集會權利不應被警方禁止,相信只會令更多市民用合法遊行以外的方式表達訴求。

聆訊期間,警方質疑民陣未同暴力示威者劃清界線。岑子杰表示,民陣一向按法律規定做盡本份,強調不能與香港人「割席」(切割),又指警方應先以身作則,非暴力及理性的警員應與濫用暴力的警員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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