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日至4日,廉政公署連續3日總共起訴了17人涉嫌與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有關,首宗案件中的14名被告明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起訴的人士中包括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5名理事會成員,控告他們涉嫌參與賄選及種票勾當,致使多名人士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以便他們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其中45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幹事雷亞福,有5名親戚一同被起訴。

明日將應訊的14名被告,共被控1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1項串謀詐騙,以及10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其中1項指4名被告涉嫌一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向36人提供每人1,000元,作為他們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

第二宗案件的3名被告,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3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當中兩人另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兩宗案件所有被告已獲廉署批准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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