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被批捕;帶受害女童入住酒店的49歲女子周某也被批捕。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10日披露上述消息。通報稱,綜合現有疑犯供述、被害人陳述、其他證人證言等證據,王振華和周某的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

據陸媒報道,王振華上周六(6月29日)下午,在上海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級酒店猥褻一名9歲女童。而把受害女童帶入酒店的周某是該女童母親的朋友,事後,王振華向周某支付了1萬元現金。

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來滬報警,王某隨即被採取強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驗傷情,陰道疑為手指造成的撕裂傷,構成輕傷。

網上有評論認為,從周某帶幼女到酒店,再到王振華來姦淫猥褻,這中間一連串的交易都顯得十分嫻熟。很顯然,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交易。在他們的背後,應該存在著一個長期有組織輸送幼女專供富豪權貴們淫樂的犯罪鏈條。

7月3日晚,王振華被刑事拘留。隨後,王振華的兒子、董事兼總裁王曉松接管旗下企業,接任新城控股、新城發展控股董事長、董事會主席,王振華被免去董事長職務。

事件曝光後,新城控股連續吃下3個跌停。7月9日,4個交易日,新城控股市值蒸發320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57歲的王振華,畢業於長江商學院EMBA(EMBA直譯為高層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身家230億,是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創辦人、董事長。

王振華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有44家,同時還曾在杭州、南京、青島等多家房地產公司任職。

王振華並非第一次「出事」,他曾在2016年1月22日捲入官場風波,被常州市武進區紀委帶走調查。直到當年2月11日,被帶走近20天的王振華才回到公司正常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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