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6日美國商務部宣佈將華為公司及其68家子公司納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Entity List)以來,全球一些大型科技公司紛紛對華為斷供,給華為未來造成重創。那麼,為甚麼美國出口管制禁令有如此威力呢?

截至目前,華為已經失去了很多重要的合作夥伴,在手機和晶片製造方面,華為失去了谷歌、康寧(Corning Incorporated)、新思科技(Synopsys)、美光(Micron Technology)、ARM,使這家中國手機製造商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機。

6月7日,路透社獲得的消息說,臉書公司不再允許華為手機使用臉書及其APP,包括WhatsApp和IG(Instagram)等流行的社交媒體平台。

在5G打造方面,華為失去了軟銀這一重要客戶,隨後日本的樂天移動(Rakuten Mobile)也選擇和日本公司NEC合作,打造低價未來5G網絡。

作為華為最大的軟件合作夥伴之一,微軟雖然沒有發佈官方聲明對華為斷供,但微軟確實悄悄將華為筆記本電腦從其網站上撤下,暗示一些信號。

還有幾家跨國科技公司高管告訴英國《金融時報》,正在對他們的供應商名單仔細研究,以評估其關鍵業務是否會受到中美清單的影響。

網絡設備製造商思科(Cisco)已經表示,已「大幅減少」在中國的製造業;而其它公司表示,對繼續從中國錄像頭製造商、無人機製造商和消費電子公司購買商品表示擔憂。

為甚麼美國出口禁令威力如此之大,且連鎖效應立竿見影,科技巨頭不會選擇違反禁令呢?

違反美國出口管制命令 後果承付不起

一般來說,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政策的公司和個人面臨三個方面的處罰:1. 民事責任;2. 行政責任,即美國商務部、財政部等部門對公司進行罰款並剝奪出口許可;3. 刑事責任。

據「The Verge」網站報道,幾乎所有業內人士的假設是,微軟將採取與谷歌和其它公司相同的策略,原因很簡單,他們承擔不起。微軟業務依賴美國政府和國際合同。

具體說,美國政府會對違反出口禁令的公司進行大量處罰,從民事罰款到「拒絕令」(denial orders),這些命令都會明確限制違規公司可以出口的東西,全部由專門的出口執法調查員管理。

如果違法行為是公然的,甚至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例如今年5月,一名新澤西州男子因受到向烏克蘭出口武器的共謀指控而被定罪。

此外,華為在美國以外的供應商也會受到影響,因為美國規定外國產品使用美國的零組件或軟件的含量超過25%門檻時,也要遵守美國對華為的禁令。

「The Verge」 報道,一家公司解釋說,例如,如果沒有(美國商務部的)工業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簡稱BIS)許可,美國以外的公司可能無法向華為提供生產產品所必需的非公開性美國原產技術,即使產品本身是在美國境外製造。

這種風險很大程度上解釋了為甚麼像ARM這樣的公司仍然需要遵守美國禁令,因為該公司雖然位於美國境外,但其提供晶片架構的技術中包括美國原產技術。

兩個違反美國出口管制的案例

2015年年初,美國司法部公佈一份長達96頁的文件,標題為「美國出口執法、經濟間諜、商業秘密和與禁運有關的重要刑事案件概要」(Summary of Major U.S. Export Enforcement, Economic Espionage, Trade Secret and Embargo-Related Criminal Cases)。該文列出248件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規的案件,案發時間從2008年1月至2015年1月。這些案件分別由國土安全調查局(HIS/前身為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聯邦調查局(FBI)、商業部工業和安全局(BIS)以及五角大樓國防刑事調查局(DCIS)等執法機構偵辦。

該文件列舉的248個案件中有78個案子與伊朗有關,涉及中國公司或個人的案件數量則僅次於伊朗,共有65件。

2012年6月28日,美國司法部發佈聲明表示,聯合技術公司、總部設在加拿大的普拉特與惠特尼公司(Pratt and Whitney)和總部設在美國的漢勝公司(Hamilton Sundstrand Corporation)承認犯下刑事罪,同意在和解中支付政府7500多萬美元。

聲明指出,普拉特與惠特尼公司承認把用來測試及控制該公司直升機發動機的軍用軟件賣給中國大陸。這項技術協助中共研發新型戰鬥直升機Z-10。

美國財政部於今年3月27日宣佈,與美國上市公司史丹利百得集團(Stanley Black & Decker)及其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江蘇國強工具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協議,後者將支付186.9萬美元的罰款,以對其在2013和2014年期間23次違反美國制裁向伊朗進行出口的行為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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