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和港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甚至不惜打破立法會設法案委員會討論議案的慣例,要求6月12日將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與自由黨舉行近2小時的閉門答問會,有港商在會後表示,港商北上發展,「很多都要配合國情賄賂(官員)」,「所有的樓都要經賄賂才起得到」,擔心條例通過後,港商被羅織罪名,釀成冤假錯案。

會議在尖沙咀街坊福利會舉行,約50人出席。中小企聯合會創會會長佘繼標席間有發問,但他批評李家超答非所問,未能釋除其疑慮。

他指港商現今是「弱勢群體」,因為不少中小企朋友北上發展,「某程度上要配合大陸國情」,「當時賄賂,好似係不明文規定,因為你不賄賂,廠房起不到、樓起不到的;所有大陸的樓,全部都要經賄賂的程序,才能起得出來的。」

但這些賄賂屬於可引渡罪行的重要環節,「所以我們很擔心我們港商會因為這個條例被送到大陸受審。」另外,不少港商過往在大陸買地建廠,現時這些土地升值很多,他也擔心條例一旦通過,「他們會利用這個條例,逼迫我們港商賤價賣地。」

自由黨主席張宇人在會面後表示,未決定投票意向,他們有聽到不同意見,包括外國領事和商會,「我們甚麼都聽」,會以條例對香港影響決定投票意向,「不會受某一方面影響我們決定」。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則指,現時距離法案表決仍有約兩個月時間,毋須太早決定投票意向。

自由黨早前曾向當局提出多項修訂建議,包括將可移交罪類的刑期門檻,由現有3年增至5年、甚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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