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個星期,中美貿易談判起伏跌宕。越來越多消息證實,是北京打算推翻之前雙方都同意的部份條款,引起了美國的不滿。

這一點,我覺得主要是中方預先計劃的。因為這之前談判過於順利,美方似也過於樂觀,就在中共反悔前,從美方角度看,似乎那些不可能讓步的都在沒太多衝突的情況下做到了,雖然美方也說談判很艱苦,但從外面看,仍是順利得不敢相信。

一般來說,比較實際的談判,過程當中肯定有多次交鋒和反覆;但顯然中美談判不是這樣,這些問題當時都沒真正解決,就是說表面上寫下來了,但都沒有解決,積累到最後爆發了。

我一直懷疑中共會甘心簽約。現在看來,確是一個中共的談判策略,即先做讓步,讓對方所有的計劃和預期都放在簽訂協議上,然後最後一刻反悔,要做大修改的話,對方眼看著這個協議就要完成了,就很難拒絕。歐洲有領導人說。這就是綏靖政策令中共養成了這一習慣。

以前中共經常這樣做,而且都贏了。但這次它是用錯了對象。

這150頁的協議文本有7章,也就是說7個方面的結構改革,是觸動中共保政權底線的,儘管不是美國的目的,但真正執行會有此作用。如果想讓中共沒有反覆變卦就簽,那倒是不正常的。

比如知識產權盜竊、保護商業機密、不能強制技術轉讓、公平競爭政策、金融服務准入、貨幣操縱等,很多都是中共作為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放在那裏的,都沒了,中共就不能操控經濟,其權力就受限了。

從變卦的根本原因看,7個方面,中方都是被要求法律上做相應改動,因為中共法律各方面是保護那些不公平競爭做法的,所以中方就不願意改。

劉鶴在會談時曾說,美國應信任中方,中方可以用行政命令去執行,不用改法律。為甚麼要這樣呢?因為中共一開始就沒打算執行;而修法是把美國的要求變成了中國的法律。在中國,中共當然不執行自己的法律,但這是跟美國的關係,所以寫入法律等於美國政府就可以監督了。中共對中國老百姓可以耍無賴,但它對美國耍無賴的日子大概就過去了。

中方還有人說修訂法律的時間和程序都太長、太複雜,那既騙不了中國人也騙不了老外。

中國的立法程序是共產黨決定的,人大只是蓋個章。立甚麼法、多快立法,完全是由中共的利益來決定。對共產黨不利的,像新聞法,它就永遠不立,拿到人大討論都不討論;而為了針對法輪功,人大常委會只用了5天!

1999年10月30日,用了5天就完成了所謂的立法,就是為了滿足江澤民講的一句話,5天就能立法。

而中國的立法程序也不僅是人大可以立法,人大常委會也可以立法和修法,所以不須等到一年一度的人大開會,人大常委會每個月碰一次頭,且不須正式碰頭,就這麼幾個人,提前開會也可以。整個過程就是這樣。(節選自〈新關稅執行 北京偷雞不成蝕把米〉,文字有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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