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2017年12月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包括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35人降至20人。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分別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合併審理。

梁國雄今早開審前在高等法院外表示,提出司法覆核有原因:「大家看到在最近的送中條例即修訂逃犯引渡條例,大家在爭議哪個跟法例哪的不跟法例。」他批評建制派利用6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被DQ後的空間去修改《議事規則》,將行之有效立會開會的法定人數由35人降至20人,他直言是違反《基本法》規定,因為《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會議需要全體議員的半數,他強調全體委員會屬不同形式的大會,削減法定人數並不理想,因此提出司法覆核,希望由法庭撥亂反正。「這是很應景的,因為我今天說立法會秘書處是否跟隨《議事規則》做事?是否有曲解?現在看到原來政府和保皇黨可以違反《基本法》修改《議事規則》,我今日來是為香港人選出立法會議員,這些議員能否在《基本法》的保護下監察政府。」他強調司法覆核不是為自己:「是為了制止政府食了返味,制止保皇黨又要威又要戴頭盔,又要保皇又要懶惰,不惜違反《基本法》。」

申請人梁國雄及市民郭卓堅分別將立法會主席,及39名建制派議員列為答辯人。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立法會會議和全體委員會會議,都是由立法會全部議員所組成,會議在同一個場合進行,只是分別履行兩個有輕微不同而不重疊的功能,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討論法案的原則,而改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時,討論法案的細節,並提出修正案。政府和立法會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黃仁龍和余若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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