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陽市政府前副秘書長、市城建投集團原總經理羅少林去年以受賄四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獲刑。日前羅少林的部份案情曝光,包括受賄細節,以及其將一千多萬的現金藏家裏,把黃金、手錶等藏在通風井等。

最大一起受賄額達3682萬

據湖南「瀟湘晨報網」26日報道,羅少林是近年來邵陽「落馬」處級幹部中涉案金額最大的一個。對其金額最大的一起行賄來自工程老闆羅某,總額達3682萬元。

2012年至2016年,羅少林利用擔任邵陽市城建投集團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幫助羅某承攬了九個工程項目,總工程量達10億多元;同時,在相關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款支付、履約保證金返還、土地出讓金返還等方面為羅某提供了諸多幫助,使其獲取了巨額經濟利益。

為此,羅某分多次送給羅少林1072萬元,以及一個價值3萬多元的招財納福金龍算盤。另外,還以「借條」或「收條」的形式承諾送給羅少林2610萬元,雖因相關項目沒有結算及案發等原因沒能實現,但被認為受賄的事實已構成。

以「借貸」形式收賄

據報道,除了直接收受老闆們的錢財,羅少林還採取一些自以為「合法」的方式斂財,如製造虛假借貸關係受賄、以借款獲取高息的形式受賄、以投資為名獲取高額固定回報的方式受賄等。

2009年左右,羅少林把兩個工程交給工程老闆姜某做,並在徵地拆遷、矛盾調處、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給予他關照和支持。此後,2012年至2016年,姜某按每月5分到1角不等的高息,先後四次送給羅少林現金580萬元,高出民間借貸利息三百多萬元。

2011年11月,姜某向羅少林提出「借點錢」,表示想以借款給付高利息的形式送錢給羅少林,羅少林便以姐姐的名義「借」給了姜某200萬元。

2008年至2011年,在羅少林幫助下,工程承包老闆曾某承攬了多個工程。在項目施工期間,羅少林在項目的徵地拆遷、施工矛盾的處理、工程款的撥付等方面也提供支持和幫助。

2011年9月,曾某到羅少林辦公室,告訴羅自己在郴州承包了一個項目。羅少林趁機問曾某是否缺少資金,表示自己可以「借」兩三百萬元給曾某。於是兩人約定,羅少林「借款」200萬元給曾某,借期一年,固定回報150萬元。當時為了掩蓋受賄事實,羅少林還要求曾某在收條上寫自己姐姐的名字,還要求將出資額寫成350萬元,以讓「回報率」顯得沒那麼高。

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羅少林以投資為名獲取曾某固定回報150萬元,高出民間借貸利息八十多萬元。

隱藏1000多萬現金、黃金和手錶等

羅少林在海南、長沙、邵陽等地擁有房產十多處,並在他邵陽和長沙的住所內被查獲一千餘萬元現金,以及大量的高檔煙酒、蟲草、黃金、手錶等名貴物品。

據報道,為規避調查,2005年起羅少林沒有將贓款存在自己的銀行卡上,而是以現金的形式分藏在家中。他還陸續將收受他人的黃金、手錶、購物卡及相關財產憑據等物品,藏在邵陽市「青城國際」住處外的消防通風井裏,對外投資、入股也都是利用親屬及朋友的名義及銀行卡辦理相關手續。

現年58歲的羅少林2004年1月起,歷任邵陽市城建投集團總經理,市燃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市建築材料行業管理辦公室黨委書記(正處級)等職;2013年4月,任邵陽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城建集團總經理;2014年5月任邵陽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2017年3月落馬。

2018年6月,羅少林以受賄4640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被處罰款200萬元,沒收違法犯罪所得兩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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