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菜市街小學退休教師,80歲高齡的李遠欽,因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遭報復,被停發剋扣退休工資。

明慧網報道,當局截斷其經濟來源,致使李遠欽和她住在醫院裏靠藥物與護理維持的老伴,也是八十多歲的老人,保命錢被劫走。

在經濟和精神雙重迫害下,李遠欽老人一隻眼睛完全失明,另一隻眼睛也僅存一點微弱視力,生活不能自理,苦不堪言。

2015年,中共當局一再宣稱「依法治國」、「有訴必應」、「有案必立」,面對江澤民破壞憲法、迫害法輪功、賣國、腐敗治國等罪行,法輪功學員們開始向最高檢察院、法院,對江澤民提出控告。作為一名有著強烈社會責任感的教師,李遠欽也是「訴江」中的一員。

1999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延續至今,給上億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以及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治越發黑暗,官吏越發貪婪殘暴,社會道德越發淪喪。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

目前,已有將近21萬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把控告迫害大法的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共最高檢察院,要求最高檢向最高法院對江提出公訴,把其繩之以法。

此義舉還獲得全球響應。截至2018年4月22日止,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舉報連署活動統計數據顯示,已有32個國家及地區、逾278萬位民眾簽名支持。

然而,法輪功學員的依法所為卻成了遭中共報復迫害的理由,許多人因而被抓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

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但事實是法律在中共手中往往是一紙空文。

2015年9月21日,重慶江津區警察指使社區人員對當地「訴江」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審問。

2016年初,重慶市江津區政法委「610」辦公室(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脅迫江津區教委停發教育系統13位法輪功學員的工資,並叫囂這13位法輪功學員如果有一個在2016年1月30日前不簽字「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那就停發他們家屬的工資,甚至開除他們子女的公職,態度囂張至極。

從1999年7.20至今,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一直實行「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的政策。

經濟迫害及株連政策造成:父母修煉的,子女下崗;子女修煉的,父母下崗,停發工資,扣發退休金和養老金,斷絕經濟來源。這些手段將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置於極度的困境中。

江津區幾江街道辦事處菜市街小學積極配合「610」辦公室,停發了法輪功學員李遠琦、李遠欽的工資。

兩位法輪功學員去找菜市街小學的書記王成飛和校長吳紅衛,但二人態度惡劣,特別是書記王成飛叫囂不簽字不「轉化」就不發工資。

為了生存,李遠欽就到相關領導部門走訪,得到的回應不是互相推責,就是喝斥、嘲諷、謾罵、甚至叫來保安強行推拉出門。

近年來,中共騷擾和迫害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也同樣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和譴責。

美國國會議員達納・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表示,支持法輪功學員大規模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江澤民和中共應該為其犯下的罪行負責。

羅拉巴克說:「中共是世界上最嚴重的人權侵犯者,我們(美國)不應和其它正常的民主政權同樣對待它。中共犯下很多罪惡,(打壓)宗教自由,迫害法輪功、基督徒和中國的其他人士。」(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這種騷擾應該停止。

他說,「如果他們繼續報復自己的民眾,美國應該公開站出來,不僅僅大聲(譴責),我們還要親自幫助那些受難者。」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前主席卡特里娜・蘭托斯・斯維特(Katrina Lantos Swett)譴責中共騷擾和抓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她希望將被關押的部份法輪功學員納入由蘭托斯人權委員會和國際特赦組織在美國國會山聯合發起的「捍衛自由計劃」 的「認領(adopt)」名單,進行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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