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雲南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涉嫌非法集資及業務侵佔案在昆明中院一審宣判。泛亞被判罰款10億元(人民幣,下同),實際控制人兼公司董事長單九良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據中共官煤報道,除去泛亞被罰款10億元,另外3間公司各被罰款500萬元至5億元不等。單九良在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同時,沒收個人財產5000萬元及罰款50萬元,同案另外20名被告則分別被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間,昆明泛亞有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單九良與主管人員郭楓等以稀有金屬買賣融資融貨為名推行「委託交割受託申報」、「委託受託」業務,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給付固定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涉案總額超過400億元,相關投資者22萬。

對中共的判罰,有評論表示,中共對違法的處罰太輕,所以造成在中國股市、金融界違法的事例屢見不鮮,這些人寧可被罰款也要違規,就是因為違法的處罰力度小,違規付出的代價小。而那些被欺騙的投資者幾乎是血本無歸。

據悉,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成立於2011年2月16日,註冊資本1億元。2015年4月起,泛亞一款名為「日金寶」的理財產品資金鏈斷裂,導致20多個省份的22萬投資者的430億元資金難以贖回。除雲南外,新疆、甘肅、山西、天津、上海亦為泛亞「重災區」,事件還牽涉中國銀行、工商銀行、浦發銀行等多家銀行。

實際上,泛亞並非僅有「資金鏈斷裂」問題,而是擅自改變交易規則,推出「委託受託」業務,與雲南天浩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關聯公司,自買自賣,操控平台價格,通過全國各地授權服務機構及公司網電部將「委託受託」業務包裝成「日金寶」、「日金計劃」等產品,承諾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並稱收益與貨物漲跌無關,向各地民眾套取大量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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