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西西比州參議院於周二(19日)通過一項墮胎法案,嚴格規定婦女,除危及性命安全外,在測得胎兒心跳後就不得進行墮胎手術,該法案被稱為「心跳法」(Heartbeat Bill),不過遭人權團體撻伐侵害婦女權益。

《自由時報》綜合報道,「心跳法」除了在危及孕婦生命安全外,被強暴等不願留住孩子者仍會礙於該法,無法墮胎,引起人權團體抗議,但密西西比州州長布萊恩(Phil Bryant)表示將會儘速簽署法案,使其成為法律。

美聯社報道,密西西比州參議院以34比15的票數通過「心跳法」,美國「生育權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律師史密斯(Elisabeth Smith)說:「據該法,絕大部份女性在得知自己懷孕前就被法令限制不得墮胎,密西西比全州已有不少墮胎限制,且僅有一間合法墮胎診所,該法案無疑是侵害了婦女的權益。」

密西西比州唯一的墮胎診所向州長布萊恩喊話,要求州長否決該法案,否則將對密西西比州提起告訴,以保護該州所有婦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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