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體我作主!」這原則涵蓋的層面很廣,口頭告誡孩子私密部份絕對不能被人觸碰可能還不夠,我們也必須從日常生活裏去強化孩子對身體安全的態度,只要孩子覺得不喜歡、不願意,就有權利表達抗議。

我記得有回全班正要出發去附近的公園時,老師讓孩子兩兩成對地緊握對方的手以保持安全,原本3歲的蘇菲雅跟1歲半的瑰塔牽手成對,我擔心蘇菲雅無法照顧好腳程尚慢的瑰塔,就給她換個同年紀的雅娃當夥伴。蘇菲雅對我擅自撤換她的夥伴卻感到非常生氣,拒絕牽起雅娃的手。我心想這小妞實在也太倔了,但我還是決定尊重蘇菲雅的意願。

孩子的思緒我其實可以理解,她是因為太想要照顧幼小的瑰塔才跟我鬧彆扭。幼兒園裏的混齡制度讓很多孩子都想通過照顧新生來證明自己長大。我不想因此違背孩子的意願,去打破自己定下的規則。

我們在幼兒園裏一再告訴孩子,就算只是要牽別人的手,或搭別人的肩膀,最好都要得到他∕她的同意才不會失禮,強行觸碰他人身體或被他人強行觸碰都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須立即告訴家長或老師。

如果我當下執意要蘇菲雅牽別人的手,或許就跟強吻別人小孩的婆婆媽媽沒有兩樣。我叮嚀她瑰塔還小沒辦法走太快,請她務必放慢腳步,如果她不能做到,我只能再次重新整隊。果然她一路小心翼翼地留意瑰塔的腳步,安全且平和地回到幼兒園,誰都不必為此而不悅。

3個方法 教會孩子 身體自主權的概念

教導孩子身體自主權的概念,不分男生、女生,而且越早開始越好。從認識自己的身體開始,延伸至身體安全的話題,讓孩子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劃分的身體界線,他人非經同意不得跨越。在日常生活中大人也應徹底貫徹這樣的原則,強迫孩子去親吻或擁抱別人,很容易使孩子對身體安全的理解產生模糊的灰色地帶。3歲以上的家長或老師可以用幾個方法來與孩子討論:

1.認識身體的私密部位

讓孩子知道重點身體部份的名稱,並解釋所謂的私密部位是因為這些身體部份不是可以隨便讓大家看或觸摸的。如果有人強行碰觸這些地方,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一定要馬上告訴老師或爸媽。

2.絕對的身體自主權

除了任何人(包括家庭成員)不能隨意碰觸或強迫孩子碰觸身體,也有必要提醒孩子,就算別人一開始同意你擁抱或親吻,甚至搔癢,也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改變心意,只要別人說「不」,就不能踰矩越界,反之亦然。

3.教孩子辨別 可能的早期警訊

讓孩子知道,關於身體接觸,任何時候他們都必須尊重自己的感受。有不少性騷擾或性侵案件都是漸進式犯案,先取得家長或孩子的信任再試探底線找機會下手,所以即使那個人看起來是「無意碰觸」或是友善的同學或熟人,只要他有害怕、不舒服的感覺,就必須大聲喝止對方的舉動,並立刻跟老師或父母報告。

身體自主權的概念之於孩子何其重要,別等偶發的社會案例發生才恐慌地臨時抱佛腳叮囑孩子注意事項。

——摘自:《不是孩子愛鬧情緒,是他想說卻不會說!德國幼兒園的小小孩自我表達課》野人出版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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