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早前建議修改《逃犯條例》,有報道指,美國商會在提交的意見書中,表明對修例「強烈保留(serious reservations)」,指修例對香港作為「亞洲國際城市」及核心區域商業樞紐的聲譽及地位,有明顯影響(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美商會引用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觀察,指香港巿民和在港的國際商界團體,都對大陸法律和司法制度有嚴重疑慮(has grave concerns),認為大陸的刑事訴訟程序有嚴重缺陷,包括缺乏獨立司法機構、欠缺公平的公開審訊等,同時指大陸的司法制度,經常在處理外國和當地的商業糾紛時被濫用。

美商會強調,香港一向有良好法治及司法獨立的聲譽。任何可能增加在港居住或過境香港的國際商界行政人員,因大陸政府提出的經濟罪行指控而被拘捕或移交大陸機會的修例,都會破壞國際視香港為可安全營運城市的印象。商會又相信,修例會是國際公司決定會否在港建立,或保留基地時的主要風險評估因素,有可能進一步侵蝕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競爭力。

另外,3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朱凱廸、陳志全,及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赴台,與台灣當局及政黨討論香港修訂《逃犯條例》事宜。他們傍晚與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等會面。涂謹申會後表示,台方希望解決兇殺案移交疑犯的問題,同時不希望香港的一國兩制或法治社會變質。

陸委會則呼籲港府,以不涉於政治的務實態度,積極考慮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從根本解決問題。又說,台灣當局長期透過台港「策進會」和「協進會」,希望與港方建立制度化的司法合作機制,並以刑事法律合作為優先,解決兩地跨境犯罪問題,但港方均未正面以對。

經民聯表示,商界對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表達憂慮。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強調,政府要清楚解說,在甚麼情況下會納入嚴重罪行,並啟動條例。在北京的副主席林健鋒則說,上月已兩次約見保安局反映商界顧慮,亦會在北京兩會期間,向不同部門反映商界及商會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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