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沸沸騰騰,有神奇偷渡貓隻到香港的事件,當中主角台灣張靜宜小姐,寫下「為貓請命」公開信,文中:「本來我一個小女子,想聯絡一些為民請命的議員協助,不知是否因為有『台灣』兩字,不很順利,也不打算深究。」做人,就應該為自己爭取公義。「針刺不到肉不會覺痛」,世間事,個人若不直接受害,怎會理解當中的痛苦冤屈?而求人不如求己,倚靠等待從來都不可靠,事主最初沒有別人幫忙,唯有自己行動,最後聯絡媒體,才能有機會為個人爭取。但這些路絕不易行,更難於堅持!

又說:「如果以身懷利器、持械爆竊、偷盜財物,非法處理贓物等等各樣罪,犯罪人都自己承認,只因為引渡條約而無可奈何,是否我就應該不報案?」其實當事人都了解一切將會無可奈何,只是事情應該做便盡力做。如果所有人對人生一切的不公義,都能抱有這種態度,能夠知其不可為,仍然努力為之。相信世間一切的不可能,就有機會成為可能。而開風氣之先,感染影響之後,世俗才有機會改變。但偏偏我們都太精明太懂計算,怎會花時間心力在不可能的事情上?而且公義對錯,虛無飄渺,若不發生在自己身上,於我何幹?亦正因如此,改變艱難!

又說:「到港第一天,事主先生說會和她自首,如果真的知錯能改,當然是好事,一定會給她自新的機會。但這位偷貓女士,事後還用不同身份聯絡騷擾我,有BB死了,有貓貓過身,更講大話說自己有胰臟癌,得半年命,甚至進而用膠袋笠頭扮自殺,入院出院,大話西遊連篇,即使面對種種鬧劇,對我及貓貓傷害的部份,我已經放低。自己也是表達個人想法,而迷暈的貓貓經朋友悉心照料後亦開始恢復狀態。現在只想善後,讓犯法的人得到應得的制裁,亦希望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大家有樣學樣,你來台灣偷貓,我來香港摸狗,還成甚麼世界?」

世間事,有時比看電影更超乎個人想像!而「讓犯法的人得到應得的制裁」,即使那些在本地犯法,很多市民想他們得到應有制裁的偽善家,仍可逍遙自在,何況其他?而似乎大部份人都不會知錯能改,只是口上說改,內心卻從沒改變。自己面對問題錯誤時,心理上只想逃避錯誤的惡果,若能說句錯不必承擔任何後果,說甚麼都可以。但自己的內心及行為,真的會因此而反省改過嗎?人都善忘,一時的教訓很快便會忘記。否則怎會是「一錯再錯、不知悔改」等用詞,使用率較高?世界自有人類開始,本來就無時無刻進行著各種偷雞摸狗或邪惡犯法的勾當,可惜這等壞事,正無止境地擴散,政教工商,交通工程,甚至小小個人都嚴重惡化,真的還成甚麼世界?

最後文中:「記得我由台灣來香港時,曾經說過:『我會送她一個案底。』但現在我發覺案不案底,並不重要,人生『善惡是非』才必須要清清楚楚,為貓為己,你不爭取,who cares?」「善惡是非」比起「名利財權」,一看便知誰輕誰重,「名利財權」,有使用實質,有方便享用,有虛榮自滿,當然份量極重。「善惡是非」,全無質感,不可觸知更無份量,要爭取,也不知從何方向?遠從台灣過來,在異鄉為自己爭取公義,的確是她自己不爭取,Who cares? 但身在我們的家鄉,自己的香港,為了本地的公義,又能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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