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8歲女童在校下體被捅傷事件持續在發酵,有熱心民眾特意到現地調查,向大紀元記者透露了最新狀況。

目前小女孩全家處於當局監控狀態下,家屬們已經不敢對外發聲。大紀元記者16日撥通小女孩叔叔的電話,對方聲稱現在正在等待警方調查結果,不方便多說,17日記者再撥其電話已處於關機狀態。而小女孩的姑姑接聽記者電話後又立即掛斷,之後則是一直無法接通。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民眾A先生出於正義之心,1月15日,特別從市內驅車30公里來到事發地,進行實地探訪。

A先生透露,該事件發生於2018年12月14日,由於校方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對此事件冷處理,拖延一個月仍無結果,小女孩的叔叔(在新疆石河子市工作)於1月14日通過微博向外界曝光了此事,才引發各界關注。他從小女孩姑姑處得知,14日晚上和盛派出所警察連夜趕至新疆找其堂叔「談話」。

A先生還親眼見到,事件曝光之後,當地大大小小官員開始親自「慰問」女孩的爺爺奶奶。在和盛鎮醫院政府和教育局有專人精心「守護」病房內的女孩。

此外,政府人員還給女孩的親戚做思想工作,讓女孩家人接到電話或者記者採訪不要發聲。

另一位頭條文章作者1月17日在其微博中寫道:「女孩目前被單獨隔離在一個樓層的病房,樓層的門被反鎖,奶奶在裏面陪伴,如果想接觸到孩子,需要經過盤問,在接觸孩子的同時需要有教育局和派出所的人陪伴。目前孩子無法去北京,理由是這件事情已經引起省裏重視,要配合省廳調查,派出所要隨時做口供,第二,在我發稿前知悉孩子奶奶突發高血壓,目前120~170之間,正在搶救中。」

女孩目前被單獨隔離在一個樓層的病房,樓層的門被反鎖。(網絡圖片)
女孩目前被單獨隔離在一個樓層的病房,樓層的門被反鎖。(網絡圖片)

這位作者還披露,女孩通過B超檢查的結果是盆腔有積液,子宮有積血,但是在B超單子上並沒有寫到,並未去寧縣醫院,市局官員同意轉院,但需有「執法人員」陪伴,和盛鎮醫院對接了西安一家醫院,但是家屬人力有限,奶奶病情不穩,同時擔心對接的醫院也「無法查出」真實病因。

大紀元記者聯繫到此作者,他證實所言屬實,並稱還有一些事情由於證據不足不方便對外透露。

據大陸媒體報道,事件起因為班主任懷疑女童偷了自己的口紅(口紅後來在老師的宿舍裏找到)。女童的爺爺還因此事到學校與老師發生爭執,之後,女童被毆打。

女童在接受梨影片採訪時說:「我老師叫了四個同學,三個男的一個女的,老師就在我這(下體)踢了兩腳,(同學也)一塊打的。」隨後同學把她的褲子脫掉,用教鞭戳捅她的下體,「老師就站在一旁看著」。

官方的通報卻稱,班級兩名男生懷疑女孩偷拿橡皮,並借一元錢未還,二人對其進行推搡毆打,致其倒地,又將其褲子脫掉,用笤帚把對女孩的下體進行亂打亂戳,致其下體受傷。

此通告將老師與該事件完全分離,引發眾怒。

A先生表示,他15日首先見到的是家住太昌鎮的女孩堂姑,堂姑是一位很老實的農村人,也不認識字,堂姑的消息都是從女孩姑姑轉述來的,堂姑稱此事與老師肯定有關係。

A先生又來到和盛鎮女孩姑姑開的店舖(距離醫院僅有三四百米),其姑姑不相信校方的通告中的笤帚之說,懷疑是老師的教鞭捅的。

A先生還透露,女孩家中共有5口人,母親離家出走,有一位領養的哥哥12歲,先天性失明,現在聾啞學校上學。她的奶奶74歲,爺爺78歲;父親41歲,半癡呆,不識字。「她家完全是一個弱勢家庭。」

「小女孩的表哥告訴我,前段時間女孩有一次回來臉都被打青了,平時經常挨打。」A先生說。

女孩的姑姑還向A先生透露,女孩獨自一人從學校流著血回家,路上斷斷續續用本子紙擦血,一個本子用完了,然後撕書擦血,中途遇見鄰居,被鄰居帶回家。當時和盛鎮醫院不接收、西峰(慶陽市區)醫院也不接收,最後去了西安,前後流血10小時。

甘肅慶陽市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8歲女童在校下體被捅傷。(受訪者提供)
甘肅慶陽市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8歲女童在校下體被捅傷。(受訪者提供)

A先生還了解到,女孩的班級共有7人,4男3女,全校共有五十餘人,家庭條件好的孩子全部都在市裏讀書,剩下的都是家庭條件差的,留守的老師水平也就可想而知。

有消息稱,女老師名為肖銀依,21歲,該老師通過不正當手段上位教師職位,鄰村校長是她的舅舅,與楊莊小學校長是好友,不過此消息未得到證實,記者撥打學校電話無人接聽。

此事件仍然在網絡上發酵,民眾關注著女孩今後的治療與生活、上學等問題,許多人表示願意資助女孩一家。

A先生說:「出於內心的正義,希望大家都關注此事,能夠關注城鄉的教育差距,以及對弱勢群體的關注。」

據悉,慶陽市發生類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2017年4月11日,慶陽四中幾名男生猥褻一名女生並拍下照片。

2018年6月20日,慶陽市西峰區南大街麗晶百貨大樓19歲女子李奕奕跳樓身亡,死者在就讀慶陽市第六中學期間,遭到班主任吳永厚強姦未遂。事後吳永厚向李奕奕道歉,李不接受,將吳訴至法院。但法院認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