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於今天(26日)早8:30分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至下午1點左右結束。因為此案不公開審理,所以庭審具體情況不明。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被困家中,現場戒備森嚴,多名聲援者被捕。

大紀元最新得到消息,官派律師劉衛國在微信圈內發消息稱,開庭不到一分鐘,王全璋就解聘了他,然後休庭,後面的事他(劉)就不知道了。下午3點45分,天津二中院發出公告。大陸多位維權律師質疑庭審黑幕。

王全璋律師案遭秘密審理。(網絡截圖)
王全璋律師案遭秘密審理。(網絡截圖)

王全璋開庭不到一分鐘解聘律師 法庭一度休庭

庭審後,人權律師謝燕益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天所謂四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我個人覺得有理由懷疑沒有獨立行使司法權利、沒有獨立審判、沒有依法按程序進行,而是剝奪了王全璋程序上的權利,快審快判。」

他介紹說,從程序上講,如果王全璋一旦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庭解聘律師的話,法庭要給王全璋至少15天的時間再委託新的辯護人。另外,如果王全璋提出對每一項證據進行指證,包括申請鑑定、證人出庭作證,以及包括調取新的證據、調取偵辦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等等,作為職業律師會把這些基本的救急手段用盡、把程序權利用盡。

謝燕益說:「從這些角度來看,無論哪項權利行使的話,都足以導致庭審的中斷或延期審理,而不是審理終結,王全璋是非常有經驗的人權律師,善於運用程序上的權利。如果法官嚴格地依法審理的話,不要說短短的三四個小時,就是一天也無法審結。」

據大陸維權律師程海介紹,他至今應該還是王全璋與其家人聘請的辯護律師,「從未收到王全璋和家人的解聘通知,只是官方不承認他。而劉衛國是法庭指派給王全璋的辯護律師。王全璋很有可能當庭解聘劉衛國。」

後來傳出的消息證實了謝燕益、程海律師的想法。謝燕益表示,劉衛國在其微信圈內發消息稱,開庭不到一分鐘,王全璋就辭了他,然後休庭,後面的事他(劉)就不知道了。

記者數度致電劉衛國律師,但手機顯示關機。

關注中國維權運動的瑞典籍人權活動家Peter Dahlin(彼得·達林)也發推特說,重要消息,王全璋在庭審中解聘了他的官派律師劉衛國,庭審強制延後。

謝燕益律師表示,庭審強制延後是否可以確定目前無法得知,因為二中院發的是擇日宣判信息。

王全璋可能遭到酷刑

他還分析道,從今天法庭外的整個表現,包括以國家秘密為由不公開審理、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剝奪家屬的旁聽權、剝奪聘請律師的權利、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等種種違法的行為,再加上全國維穩,密不透風地不讓外界知道王全璋的情況,以上種種,讓人有理由懷疑,法庭有違法行為。

另外,從中共的種種行為推斷,謝燕益懷疑王全璋遭到嚴重的酷刑。「王全璋從709事發拖到今天歷經了近三年半的時間,家屬聘請的律師經過無數次努力,都無法見到王全璋,直到本案受到海內外的關注,天津司法當局不得不做出開庭的決定。」

他說:「從開庭的種種安排,包括庭審日期的選擇,安排在西方聖誕節假日裏,並且以涉密為由,對各地嚴防死守,甚至都不讓王全璋的妻子參加。」

他認為種種跡象表明王全璋可能遭受了嚴重的酷刑。「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王全璋可能面臨的刑期不太可能短到可以立即釋放。它們(中共)害怕酷刑曝光,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削減酷刑帶來的負面影響。」

法庭之所以草草收場,謝燕益認為是為了欲蓋彌彰,「實際上還是為了掩蓋酷刑問題,還是為了緩解外界的壓力。」

他說:「從政治的角度去考慮,包括庭審日期安排,我覺得酷刑是這個案子的核心。再次希望大家關注酷刑問題,這種酷刑在中國刑事訴訟法中也是反人類的罪行。至於說擇日宣判,我個人對結果也不樂觀,因為他們通過製造司法的手段防止王全璋把冤獄情況說出去、公之於眾、披露出來。」

中共羅織的罪名極其荒唐

謝燕益表示,中共強加給王全璋的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是「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奇聞軼事」。

他逐一分析三個所謂「犯罪事實」,第一件就是跟外國的NGO工作,進行人權工作,包括律師進行的調查,這都是律師的法定業務,而且帶有公益性的;

第二件,王全璋義無反顧地揭開建三江的黑監獄,羈押法輪功學員、上訪人員的黑監獄,這很顯然是維護法治、維護人權的正義之舉,這個居然也被當作一個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的事實;

第三件,王全璋堅持法律,為受迫害的法輪功信仰者去辯護,辯護工作居然也被當成「顛覆國家政權」,當作犯罪,這是滑天下之大稽。

「毫無疑問,王全璋不僅無罪,而且有功,即使他遭受酷刑,這些作惡者害怕把這個事情暴露出來,這個709背後的整個黑手。」

他說:「所以對於結果我不樂觀,但是一刻結果沒有出來,我們也要堅持到底。依法揭露抗爭,讓世人知道王全璋是無罪的、王全璋必須得到釋放。所以我們覺得現在每一分努力都不是白費的。大家還要持續關注下去,我們希望有一個好的結果,他能儘早回家,(與家人)團圓。」

程海律師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中共給王全璋定的三條犯罪事實,實際上是王全璋的合法行為,他認為這是公檢法聯合進行的一個徇私枉法的行為,打著公檢法的旗號在踐踏法律,實際是隱藏在體制內的黑惡勢力。

他告訴記者,王全璋跟國外NGO合作,是促進國家法治進步;第二件,建三江案,由於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4名律師和8名家屬被關押,王全璋是去營救這些律師和家屬,最後也被關、被打。程海律師強調:「建三江」是臭名昭著的案件,公檢法非法拘禁、設立黑監獄本身才是犯罪活動。

第三,王全璋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同時在網上披露公檢法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也是律師的職責,監督法律正確實施,同時也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他說:「三件事都是合法的,作為公檢法(部門),明知道他沒有犯罪事實,故意顛倒黑白,把王全璋所從事的合法的與國外合作、正當地進行辯護、律師正當依法對公檢法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控告等合法行為,歪曲成違法犯罪。」

胡林政律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王全璋被羈押三年多了,從程序上來說完全違法;起訴王「煽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實體上也不構成。王全璋無罪,應該釋放王全璋。

大陸律師浦志強表示,王全璋受審,李文足卻不在現場。沒人會奢望他能獲得一個公道,但所有人都在期盼他能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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