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孩子執行能力的強弱項是甚麼?為甚麼有些事總是做不好,有些事卻特別拿手? 我們精簡出10大原則,它們能協助孩子掌控挑戰性高的任務,發展他們落後的執行能力。

原則4:外在改變包括改變環境、調整任務、改變和孩子互動的方式

當你試著調整外在環境,好讓孩子能掌控任務、發展執行能力時,要確定環境、任務、與孩子的互動方式這三種可能你都考慮到了。你可以對物質和社會環境做出些微的改變,有些很容易就能做到。

如果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孩子,就要求他在廚房做功課,這樣母親工作時可以提醒他繼續做該做的事;如果是情緒控制不佳的孩子,可以設法找年紀比較小的玩伴,或是一次只請一個朋友來家裏玩。你也可以用很多種方法更換任務,改變原來那條似乎走不通的路。

最後,你還可以改變你(或其他大人,例如老師)與孩子的互動方式;你已經知道自己和孩子的執行能力有何異同,可能也已經設法改變,但是要做出不同的互動,還有很多其它的方法。

原則5:順勢運用孩子爭取主控權的內在驅力,不要與之對抗

孩子很早就想要控制自己的人生,他們追求主控權、想要甚麼就努力設法得到。父母大都樂於看到孩子爭取主控:小嬰兒試著自己站起來、爬樓梯,不消幾年他們就會學著騎單車,再過一些年,他們會學開車。

孩子努力用各種方法得到他們想要的,父母卻常會產生矛盾情結,因為有時孩子所要的,會和父母所要的相互衝突。不過,你還是有方法既支持孩子,又讓情況維持在你的控制範圍之內。這些方法包括:

● 制定日常作息時間表:讓孩子知道甚麼時間該做甚麼事,把它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像是:用餐時間、就寢時間、做家事、做功課等等,作息表設定了每天特定的時間或活動,孩子了解那是父母先訂下的時程。

父母先把時段給「佔」下來,孩子就比較不會去動它,也比較不會拒絕遵守你既定的計劃。

● 提供選擇,讓孩子擁有部份主導權:你可以讓孩子選擇做甚麼家事、甚麼時候做、以及先做甚麼再做甚麼。

● 困難的任務一步一步來,用漸進的方法增加對孩子的要求。

● 運用協商技巧。協商的目的是不讓孩子出現反射性拒絕,又能確保孩子「先做到甚麼」才能「得到他所想要的」。

——摘自:《聰明又過動,這樣教就對了!》∕野人出版社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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