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部上市發行人監管主管簡嘉穎昨(6日)出席「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十周年峰會」時稱,早前提出的修訂,禁止所有以滾動計算12個月內,令累計價值攤薄效應達25%或以上的供股、公開招股及特定授權配售。她舉例稱,2016年曾有公司攤薄比例達90%,認為該行為令香港投資市場聲譽受損,並強調澳洲及英國等其它市場都有類似監管。

早前港交所提出諮詢,若上市公司最新一份財務報表,遭核數師評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就必須停牌。該諮詢在上周已截止,而針對打擊「殼股」的諮詢已在8月底完結,簡嘉穎稱現時正分析回應,計劃在明年上半年刊發結果,期望諮詢結果能回應市場聲音。

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會長陳綺華出席記者會時稱,近10年投資者關係人員(IR)重要性增加,現時約2200家上市公司中有六至七成設有投資者關係的職位。她認為IR平日若與沽空機構有足夠溝通,它們便無機可乘,深信「預防勝於治療」。

而出席同一場合的中遠海運港口董事副總經理黃天祐稱,以前IR是由公司高級管理層兼任,但觀乎IR的重要性,認為全職工作較適合,對小股東、公眾亦較公平,他會建議聯交所鼓勵公司在年報披露IR負責人,認為有助加強與股東及投資者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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